一、证券交易的竞价方式
买卖申报的竞价方式,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
开盘或收盘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两种。
收盘时采用集合竞价自收盘前10分钟开始。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
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7.连续竞价时,在当市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揭示价连续两个升降单位内,其价格依下列原则决定(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优先成交。
(2)买(卖)方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申报价格时,采用较接近当市最近的一次成交价格或当时揭示价格的价位成交价格。
8.买卖申报一经成交,即经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的印表机列印成交回报单。
9.成交回报单成交回报单的项目应包括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证券代号、成交数量、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买卖类别、代理或自营及成交时间。
综上所述,证券商成交的基本流程是:证券商给其在证券交易所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发出通知,代表(出市代表)了解行情,讨价还价,成交。
二、为什么我今天9点15集合竞价以涨停买入6手,到了现在都没成交?!
集合竞价的标准之一是同价格按时间早的来计算,现在很多券商的服务已经可以在当天晚间10点后竞价了,9:15已经太迟了。
具体的股票交易优先原则如下: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
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
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
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三、这股票怎么回事?
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集合竞价开盘价的产生步骤是:1、电脑撮合系统对全部买入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全部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对于如何得到最大成交量,别问我怎么算的,我不知道。
我数学挺差的。
)。
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这个规则看不懂可以看例子,发个地址给你:*://blog.sina*.cn/s/blog_5f7b5cf00100cxhr.html
四、为什么有的股票参加尾盘的集合竞价有的却不集合竞价
开盘和收盘的集合竞价意义和做法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1、15:47的股价与收盘集合竞价没有任何关系,也毫无影响 2、15:00收24.50,并不代表24.5挂的卖单就一定能成交,但是24.5以下的卖单一定全部都成交了 3、你14:30挂的单,如果一直到14:57都没有成交,你也没撤单,将自动进入集合竞价。
4、如果你参加了集合竞价,最终收24.50,你的报价是24.40买入,则未成交;
如果你的报价是24.40卖出,则成交价格为24.50。
五、股票交易时间优先,集合竞价未成交的单子是以9:15开始时间排队;还是以9:30以后按时间排队?
所谓集合竞价,即在某一规定时间内,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之报,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成交量最大。
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其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编辑本段]集合竞价中注意要点 集合竞价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1.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2. 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3.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时15到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9时15到20分可以撤单,20到25分不接受撤单申报。
9时25至30分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时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时30分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深交所从14:57~15:00是集合竞价时间。
在此期间接受申报,不接受撤单申请,也不进行撮合。
在15:00收盘的时候进行一次性撮合,撮合的价格作为收盘价。
5. 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
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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