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 1、比例税率:1、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比例税率分别为:千分之0.05、千分之0.3、千分之0.5、千分之1。 2、定额税率: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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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相关政策有哪些-核定征收企业印花税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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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对征收印花税有什么规定,如何征收?

分两种:
1、比例税率:1、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比例税率分别为:千分之0.05、千分之0.3、千分之0.5、千分之1。
2、定额税率:权力、许可证照和营业帐簿税目中除记载资金的帐簿外的其他帐簿,适用比例税率,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
1、企业购买印花税票税额较小的,直接列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 2、公司购买印花税票税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1)购买时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分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中国对征收印花税有什么规定,如何征收?


二、核定征收印花税比例的文件

根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沈地税发〔2007〕17号)文件的规定:“根据省局规定,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确定了我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详见《沈阳市印花税核定比例表》(附件1)。

核定征收印花税比例的文件


三、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内各分局、各县(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湘地税发[2004]70号)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对管理办法中的第四条规定明确如下:  (一)购销合同:工业,按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
商品、物资批发业,按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
商品批零兼营业(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金额划分不清的),按购销金额60%的比例核定;
商品零售业按购进金额60%的比例核定;
其他行业,按购销金额(营业收入)40%的比例核定。
  (二)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勘察、设计费用和收入100%的比例核定。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或工程造价100%的比例核定。
  (五)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六)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和收入80%的比例核定。
  (七)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和收入00%的比例核定。
  (八)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100%的比例核定。
  (九)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十)技术合同:按转让、咨询、服务费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十一)产权转移收据:按转让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印花税及其有关规定是什么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明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十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印花税及其有关规定是什么


五、核定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

核定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


六、税务机关对哪些情形可以进行核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点,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包括:分行业印花税纳税情况、分户纳税资料等,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保证核定征收的及时、准确、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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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对哪些情形可以进行核定征收印花税


七、核定征收企业印花税有哪些

1、为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薄,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登记保存应税凭证的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法的,未按地税局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税责令限期报告的,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税局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核定征收企业印花税有哪些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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