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上述法条来看,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
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二、被执行人所买的股票停盘了怎么办
等待复牌。
三、公司强制回购股份如何处理?
公司能够在下列情形下回购股东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 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四、在执行中一方有权转让股权吗?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上述法条来看,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
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五、如何处置保险公司股权违法违规行为?
在打击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方面,《方案》特别指出,监管部门将坚决打击违规出资和违规股权交易行为。
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保险公司股权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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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入股资金不实、关联关系不实、股权代持、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对于违规投资行为,保监会将集中整治保险资金运用乱象,严肃查处违规利用保险资金加杠杆、违规开展多层嵌套投资、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违规开展股权投资、违规开展境外投资等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坚决制止明股实债等变相增加实体经济成本的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相关机构和责任人。
对于非法集资、数据造假、销售误导行为和理赔难等问题,监管部门也将重拳出击。
一波制度收紧在路上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修改八大类制度。
对于市场准入制度,《方案》用了“改革”一词,而对于其他七项制度的提法都是“改进”。
保监会将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实施细则。
 ;
修订《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改革市场准入审核机制,建立健全申请、受理、审查、公示、批筹、开业等工作机制和审批流程,严把准入关口。
强化资本金真实性审核,强化增资审核,强化股权转让审核。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监管标准和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对于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保监会相关部门将起草《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办法》,提升公司治理刚性约束,修订完善保险公司“三会一层”监管规则,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评价体系。
建立全覆盖的关联交易监管机制,有效防范不当利益输送的风险。
研究制定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发改部)。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战略风险监管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对于保险产品管理制度,保监会将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强化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落实备案产品事后抽查机制,对问题产品实施退出,加大通报与处罚力度。
规范保险产品审批行为,从严掌握新产品试点,确保公平对待各市场主体。
对于资金运用监管制度,保监会将结合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
从严掌握资金运用试点,确保公平对待各市场主体。
加强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投前、投中、投后管理的监管,建立对渎职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终身追责制度。
对于现场检查监管制度,保监会将修订现场检查工作规程。
加大全系统现场检查统筹力度,整合现场检查力量,提升现场检查效率。
进一步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现场检查的公平、公正。
完善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规范举报处理流程。
六、在执行中一方有权转让股权吗?
若一方股权尚未被法院冻结,可以转让其股权。
但申请执行人可以在其股权转让过程中要求申请法院执行局冻结冻结或转让款予以申请执行。
七、什么是股票?怎样流通?它执行的价值是什么?
什么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种有价证券,它可以作为买卖对象和抵押品,是资金市场主要的长期信用工具之一。
股票作为股东向公司入股,获取收益的所有者凭证,持有它就拥有公司的一份资本所有权,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股东不仅有权按公司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分享公司的经营红利,还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
从而,股东的投资意愿通过其行使股东参与权而得到实现。
同时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股票是一种永不偿还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不会对股票的持有者偿还本金。
一旦购入股票,就无权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股东的资金只能通过股票的转让来收回,将股票所代表着的股东身份及其各种权益让渡给受让者,而其股价在转让时受到公司收益、公司前景、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所以说,投资股票是有一定风险的。
在股票市场中,发行股票的公司根据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发行不同的股票。
按照不同的标准,股票可分好几类。
我们通常所说的股票是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这些A股也可称为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普通股。
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证书,最初是采取有纸化印刷方式的,如上海的老八股。
在这种有纸化方式中,股票纸面通常记载着股票面值、发行公司名称、股票编号、发行公司成立登记的日期、该股票的发行日期、董事长及董事签名、股票性质等事项,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化股票应运而生,这种股票没有纸面凭证,它一般将有关事项储存于电脑中心,股东只持有一个股东帐户卡,通过电脑终端可查到持有的股票品种和数量,这种电子化股票又称为无纸化股票。
目前,我国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本采取这种方式。
如何进行股票交易 怎样流通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深、沪两地交易所均实现了交易无纸化、电子化,投资者进入股市必须先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分别开立上海、深圳股票帐户,只有拥有股票帐户,才能进行股票交易。
开立股票时投资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提供投资者的详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投资者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在券商(证券公司)办理资金帐户,而这个资金帐户也仅仅在该券商交易有效。
投资者如需在别的券商交易,需另外开立资金帐户,因此,一个投资者可拥有多个资金帐户。
投资者资金帐户的存款,券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投资者在办妥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后即可进入市场买卖,客户填写的委托买卖股票的委托单是客户与券商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在我国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除填单委托外,还有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上委托等,其委托内容券商必须如实受理,如果成交结果与委托内容不符,客户可向券商提出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券商受理客户委托一般先由券商的电脑委托系统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直接进入交易所内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即在一定价格范围内(昨收盘价的上下10%之间),优先撮合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
现在证券市场的运作是以交易的自动化和股份清算与过户的无纸化为特征的,客户在委托买卖的次交易日必须到券商处办理交割,也就是客户与券商就成交的买卖办理资金清算与股份过户业务的手续,此手续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券商向客户提供的交割单需列出客户本次买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至此客户的股票交易才结束。
八、5、6年被强制执行冻结了证券,现在我的财产还会被冻结吗?
需要看原来判决书是否全部履行完毕。
九、公司倒闭后,股票如何处理啊?谢谢各位了
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
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参考文档
下载:执行局如何处置股票交易.pdf《二级市场高管增持的股票多久能卖》《股票亏18%需要多久挽回》《股票挂单有效多久》《农业银行股票一般持有多久分红》下载:执行局如何处置股票交易.doc更多关于《执行局如何处置股票交易》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tore/44831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