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
解除股权质押,就是对股权质押的解除。
申请解除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手续:1、身份证明文件;
2、印鉴,如果印鉴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关证明;
3、《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若遗失,须在证监会指定刊物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另外,申请部分解除股权质押时,需要提供《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
准备好上述手续,便可前往相关部门申请解除股权质押。
二、如何办理解除股权质押
楼主你好!根据您的介绍,现在您需要需工商局办理的应是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各地的工商行政部门具体的办事流程或者文件要求可能有细微的不同,但是,大体上都是一样的。
以北京市为例,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可从工商局的网站上下载标准版本);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可从工商局的网站上下载标准版本)。
三、股权出质登记出质人申请注销登记质权人不到场能办理注销吗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所需资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的原因及情况(主债权消
四、出质人破产清算如何实现质权
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依照中国《担保法》第71条2款之规定,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
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
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
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
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
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
因而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
(二)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1、应注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区别。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发生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该欲转让出资的权利。
而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质权人就质物的价值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但质权人对出质的出资于处分时无优先购买权。
2、股东在出质时未行使购买权,并不剥夺股东在质权实现时再行使购买权。
因为股权出质,仅是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并不必然导致股权的转让。
所以,对以出资为质标的的,股权质权于实现时,其他股东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3、因股权质权的实现而使股权发生转让后,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
4、对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出质的,其股权质权实现时,必须经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5、受出质权担保的债权期满前,公司破产的,质权人可对该出质股权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以折价、变卖、拍卖的方式实现其质权。
五、股权质押解除如何办理
一、股权质押解除流程详细步骤 1、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用于《公章申请表》审批时用)。
2、带同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盖公司公章。
3、带齐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一楼办事大厅按号办理),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4、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
(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亲自到场,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
二、股权质押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 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
盖企业公章;
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
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
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
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正本件
六、股权质押在工商局做抵押,如果没有解除是否还有效?
只要没有取消登记就一直有效
七、办理股权质押的解除需要哪些手续及提供哪些资料?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
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
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二是必须要有财产性,三是具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目前,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于股权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统一过,但股权兼具前述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两种属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股权是一种符合条件的标的物。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
盖企业公章;
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
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
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
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正本件。
八、撤销股权质押要什么手续
提供以下资料到管辖工商局办理即可:1、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完毕时发放给出质人与质权人的登记证明2、股权出质注登记销申请书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3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
九、股权质押注销要什么资料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的原因及情况(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4、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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