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股票是怎么回事?
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
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
二、上市公司为什么质押股票
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
扩展资料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股票质押
三、股份被质押是什么意思。
指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有股东的股份因股东自身的原因被质押冻结而不能流通。
股东的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对股价来说大都是中性,既不显示为利好,也不显示为利空。
但,如果大股东被质押股份是属于流通股份,那应该是利好,因为股份被质押冻结,就无法流通,短期内就没有卖出而打压股价的可能。
四、控股股东质押股票是为了什么
因为公司需要现金所有股东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五、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
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
《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
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
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
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
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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