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企业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怎样计算?
1,《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1988-12-12)第一条“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该等原材料金额可不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
但前述文件仅规定“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并未规定加工单位自行提供的辅助材料亦可以作为“购销合同”计税。
故,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应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
2,小规模纳税企业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按加工承揽合同上的加工费金额加总后*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
与发票无关。
除非税务局核定印花税。
对加工承揽合同等征收的是印花税。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即计税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即税率5/10000)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即计税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即税率3/10000).
二、委托加工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1.税法规定,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
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对在合同签订时已贴花的凭证,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
2.税法规定,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征收印花税。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从高适用税率计算贴花。
三、小规模纳税企业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怎样计算?
实际上印花税的缴纳是根据进销合同来缴纳印花税的。
比如合同是含税价那么印花税也是含税缴纳印花税。
如果合同是不含税价,那么印花税的税基就是不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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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印花税怎么算?
实际上印花税的缴纳是根据进销合同来缴纳印花税的。
比如合同是含税价那么印花税也是含税缴纳印花税。
如果合同是不含税价,那么印花税的税基就是不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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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业企业的印花税怎么计算的
什么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按比例税率计税的凭证,其计税依据是:购销合同为购销金额;
加工承揽合同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收取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承包金额;
财产租赁合同为租赁金额;
货物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
仓储保管合同为仓储保管费用;
借款合同为借款金额;
财产保险合同为保险费收入;
技术合同为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
产权转移书据为所载金额;
(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额,并不是实际结算金额)。
记载资金的帐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
股份制企业按"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
(2)按定额税率计税的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的件数。
税目税率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不足一元的按一元 立合同人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 立合同人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合同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立合同人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千分之一 立合同人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 立据人 股权转让书据 上市股票、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等转让书据 按股权转让金额千分之一 立据人 资金账簿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按账簿记录金额万分之五 立账簿人 其他账簿 营业账簿(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 每件5元 立账簿人 权利许可证照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到证照 每件5元 领受人
六、来料加工业务按进料加工会计核算的印花税如何计算?
按照购销合同以购进材料加销售的产值一起计算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实在金额太大.答:印花税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是加工承揽收入的金额,具体规定:1、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费用,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税;
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加工承揽合同万分之五,购销合同万分之三)2、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料费和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两种情况: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在这种情况下,看料和费是否分别记载,如果是分别记载,按两个合同,料按购销合同,费按加工合同,如果料费不分开,全部按照加工承揽合同。
2)、委托方提供材料,委托方供料,原材料不征印花税,加工费和辅料计征万分之五。
按照购销合同以购进材料加销售的产值一起计算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实在金额太大.如果只按照加工费和辅料收入计算万分之五的加工承揽合同应交的印花税就少了90%以上。
目前我们有利的证据:1、 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全部由客户提供,我司没有任何PO与采购合同直接发给材料的供应商;
2、 我公司不需要支付主要材料的应付款项,挂客户主料的应付账款是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并便于管理客户提供的材料,以确保代管材料的安全并明确我们的保管责任;
3、 加工费辅料收入与客户提供的主料收入我司在收入下分开入账,为准确核算加工承揽所收取的加工费和辅料收入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来源;
4、 每月销售实现后,将主料收入与原材料的应付款项当月即进行对冲,账面应收账款反映的是加工费和辅料收入。
主料部分的“收入”只是会计核算需要而挂帐的形式,并不影响“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实质;
5、2004年底(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我司的OEM业务虽按进料加工方式进行会计核算,但审计报告中都将客户提供主料部分从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中调减。
七、印花税怎么算啊
应税凭证类别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税率说 明1 工业企业的购销合同 产品销售收入 70% 万分之三 2 商业企业的购销合同 商品销售收入 40% 万分之三 3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销合同 房地产销售收入 100% 万分之五 4 其他行业的购销合同 销售收入 40% 万分之三 5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金额 80% 万分之五 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费 100% 万分之五 7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金额或工程造价 100% 万分之三 8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金额 100% 千分之一 9 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 100% 万分之五 10 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费用 100% 千分之一 11 财产保险合同 保费金额 100% 千分之一 12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100% 万分之零点五 13 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费 100% 万分之三 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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