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留置公司财物行为如何处理
一、用人单位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享有哪些权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享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同时劳动者须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员工是否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通过对该条的法理梳理分析,公司员工在该动产上并不享有合法的占有权利,而其仅仅为占有辅助人,所以,员工享有留置权并不能成立。
员工扣留公司财产的行为为民事侵权行为,往往以协商、诉讼等方式,通过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原物灭失的情况下)等方式得以解决。
三、在实务中如何操作基本上来说,员工扣留公司财产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公司可以在向员工承担应尽义务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要求员工承担侵占公司财产的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资不抵债,所欠员工工资怎么解决,员工天天骚扰法人怎么办
经过清算,公司如果有剩余财产,就分给拖欠工资的员工,如果没有剩余财产就算了,如果是认缴的,没有足额交够的股东在没有交够的范围内承担自己的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欠薪或者负债 又还不起 一般如何处理?
债权人在资产得不到偿还的前提下,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对对方进行清算,并根据清算结果决定是否破产或者和解,如果对方拒不组织清算,可以直接起诉对方的股东要求赔偿。
、 具体可见公司法解释三。
所以申请清算破产不一定要让公司自己申请,作为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的!
四、股份制公司拖欠工资该谁负责
由该公司承担工资支付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
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有限公司如果宣布破产, 老板私人欠债怎么办
119"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
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
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资不抵债,余债如何处理?要追加各股东各人财产吗?
展开全部余额就是债权人的坏帐损失,和股东不再有关系,这就是有限责任,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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