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22〕62号)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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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转增股本的个税怎么理解公司股东变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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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何规定

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22〕62号)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以下统称示范地区)实施。
(1)示范地区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3)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4)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示范地区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5)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

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何规定


二、公司股东变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一、税额计算。
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自然人股权转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x20%。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
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全部股权的计税成本×转让比例。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
自然人股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按照总局文件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权转让价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价低于同一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三)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四)股权转让所得低于最近一期股利分配所得的;
(五)股权转让时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为正数,股权转让价中没有包含该自然人股东所应享有的份额的,或转让价低于自然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六)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纳税调整。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应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要全面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和股权计税成本,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累计结余情况,对于应分配未分配的所有者权益应考虑其对价格的影响;
二是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和长期投资等;
三是资产、存货的增值和减值等情况;
四是股权计税成本的真实性。
按照税收政策,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对其股权转让价格进行纳税调整,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填制股权转让纳税调整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调整纳税行为。
股权转让纳税调整表由各市局自定。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公司股东变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三、何谓增股税?

目前增股税没有这个称谓,估计你是问是否征税的问题。
公司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应按转增的股本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何谓增股税?


四、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做为企业法人来说,只需缴纳增加的实收资本印花税,不需缴纳其他税款。
对于股东来说,则视同分配利润,个人股东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税款。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股东为外籍个人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公司股东变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不同,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取得的,而资本公积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来源,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
  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又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企业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
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
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同时增加企业股本的数额,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至于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上只表现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明企业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产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

公司股东变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六、关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税的问题

不是的!你代股东交的个税应该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里出,公司只是代扣代缴你转增资本10万,其中要有一部分用于交个税,所以真实转的并没有10万做账的时候借:盈余公积    10    贷:实收资本    8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如果真的要增资10万,那就要股东自己拿出2万来交个人所得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需要事务所审计还有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

关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税的问题


七、请问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不同,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取得的,而资本公积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来源,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
  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又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企业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
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
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同时增加企业股本的数额,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至于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上只表现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明企业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产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

请问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八、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转增的股本是什么意思?是股权转让还是赠送行为?如果是赠送或者一比一转让的话就不用。
只需要交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如果是溢价转让,那么出让股权的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九、取得送股或转增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取得送股或转增股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送股和转增股简介:一、送股也称股票股利。
是指股份公司对原有股东采取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
送股时,将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送股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
送股实质上是留存利润的凝固化和资本化,表面上看,送股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因此而增长,其实股东在公司里占有的权益份额和价值均无变化。
二、转增股是指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按权益折成股份转增,而送股是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以股利形式送股。
对公司来说转增很容易,送股要有足够的利润,对股民来说转和送带来的实际意义都一样,但我们可以通过这个衡量一个公司盈利能力的强弱。
送股和转股的区别还在于送股要缴税,此部分所得税由企业代缴,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的股票数量。

取得送股或转增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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