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我这股票属于什么情况!又没发布消息停牌,但是目前又停牌咯!是怎么回事
|★最新公告:2022-10-16协鑫集成(002506)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更新后),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大事) 继续停牌啊·~~~~
二、90年代在同事的推荐下,买了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景芝酒厂)未上市的股票,但不知现在股票上市了
收益宝上可以买卖这个股票的哦
三、投资协议里,三年半公司未上市或被并购,则要求创始人回购其股权,如果创始人没有能力回购怎么办?
可以的,但是如果创始人财产不够呢?第一,三年半,周期太长第二,上市这个市场是扯淡,现在IPO关闭,三年半不打开,新股怎么可能上市现在股权投资都是选择正规渠道的新三板股权投资,相对于你这种产品虽然利润小了一些,但是安全性高很多
四、股份公司股权如何查封?今天和法院的人去某地市级工商局查封一个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却被告知无法查封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将制作完毕查封裁定并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该公司登记注册的工商局,并标明身份,该工商局有协助执行查封措施的法定义务。
查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法定规定层面和司法实践中都是比较成熟的,不应存在障碍。
五、5、6年被强制执行冻结了证券,现在我的财产还会被冻结吗?
需要看原来判决书是否全部履行完毕。
六、
七、股权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前,股权执行程序就是股权转让程序。
在执行工作中,大多数法院摸索的执行方法通常是协议转让程序和强制转让程序。
协议转让属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的范畴,不需要法律对此加以规定。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第一种方式,运用拍卖实现股权转让。
拍卖之前,应对被执行人的股权予以冻结。
同时,应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股东在一定期间内指定股权受让人,并要求受让人履行股权转让所应承担的义务,如逾期不能指定或指定股权的受让人不能履行义务?则视为各股东同意转让,然后根据审计部门对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最新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数额。
如仍不能确定,则应委托资产评估部门评估。
第二种方式,运用变卖方式执行股权。
如果拍卖时无人竞买或通过拍卖方式无法实现股权转让?则法院只能在一个合理价格的基础上将股权抵偿给申请人或强制转让给第三人。
当然,裁定之前应先征求各股东的意见,各股东对法院提出的价格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种方式,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
被执行人可以自由选择股权转让对象,并自行确定转让金额,但由于股权已被法院冻结,其行使转让权只能置于法院监督之下,特别是转让所得收益,必须先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因此,这种转让方式仍具有强制性。
当然,实施这种方式时还应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强制执行的操作规范首先,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供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执行股权。
其次,不得强制将被执行股权转让于债权人,应当首先就股权执行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召开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对被执行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全部拒绝接受被执行股权的情况下,方可转让于同意接受的债权人或者依法拍卖、变卖,将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
第三,在建立和规范执行立法程序时,还应充分考虑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操作规范应当遵守国家现有涉及公司股权(或股份)及股权(或股份)转让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这些法律法规相冲突。
第四,在执行股权中还应依法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由于股权的特殊性,强制执行股权必然会引起公司内部持股人或持股比例等实质性变化,而这一变化必须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为有效。
因此,执行法院应当协助债权人或强制被执行人和其他公司股东办妥有关变更手续。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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