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以表决方式确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制度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避免受破产宣告或破产分配,经与债权人会议磋商谈判达成互相的谅解、一揽子解决债务危机问题以图复苏或者清理债务的制度 [1]。
和解制度是为了克服和避免破产制度的弊端而创设的一项程序制度。
破产制度作为商品经济社会中处理债务纠纷的方法,是由来已久的。
但是,世界各国的破产制度又以自己的漫长实践同时证明,它虽然解决了可能长期延搁的债务纠纷,可是往往以债务人的解体为代价。
而且,进行破产程序,费时费力,最后经解体清算变卖折抵的价金,又用于优先扣除进行破产程序所需的庞大费用以及上交债务人所负的税款,对于一般债权人来讲,实际上所得无几、实利不大。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破产企业的绝对数也骤然增多,这无疑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稳定发生很大的影响。
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人们开始寻找一条以解决债务纠纷为目的,既能稳定经济生活秩序,又能给破产企业以再生希望的途径。
于是,和解制度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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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欠条上只有公司盖章没有签名有效吗
公司内部股权不分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即股东享有分红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参考资料: 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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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重组投票,普通债权人未通过,担保组和出资组通过会怎样?
1)披露该等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
2)披露已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
3)说明未获得同意部分的债务金额、债务形成原因、到期日,并对该部分债务的处理做出妥善安排;
4)说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和其他或有风险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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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通债权和未决债权 如何计算清偿率?
清偿一般是对债务而言的,清偿率就是偿还债务的比率,清偿率=已偿还的债务金额/全部债务的金额*100%。
1. 普通债权,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
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
2. 未决债权是指正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尚未有裁决结果的债权。
3. 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实际偿还金额/应偿还债务总额的比率为清偿率。
一般用于的破产程序中对债务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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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逾期没有申报债权该怎么办
一、公司财产开始分配时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在公司财产分配开始向公司补充申报债权的,清算组应当调整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该债权人的债权列入清算范围。
二、公司财产分配未结束时债权人在财产分配开始后,财产分配结束前,向清算组提出清偿要求的,公司仍应予以清偿。
但对该逾期债权人的清偿应列于其他已申报债权人之后,以剩余财产清偿该逾期债权。
三、公司财产分配结束后债权人主张权益时,公司财产已经分配完毕,且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则视为债权人放弃权利,债权人不能要求公司清偿。
四、公司明知债权存在时债权人能够证明清算组对其债权的存在是明知的,只要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五、未依法履行程序时清算组如果未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通知和公告,明显逃避债务的,即使在公司财产分配完毕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返还从公司取得的剩余财产以清偿其债权,并要求清算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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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欠条上只有公司盖章没有签名有效吗
欠条上只有公司盖章没有签名是有效的加盖工章没有私人签名,可以证明的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为该单位.至于欠条本身,如果不谈其他瑕疵什么的,当然是有效的.法律依据: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 同成立。
即:2者有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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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内部股权不分红怎么办?可以起诉吗?向什么机关起诉
公司内部股权不分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即股东享有分红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参考资料: 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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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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