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印花税?为什么要上印花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收印花税,是税务机关的权利。
印花税纳税人按法律法规缴纳税款,是纳税人的义务。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列举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四、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二)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三)纳税期限 印花税的纳税方法实行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四)缴纳方法 根据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缴纳方法。
五、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4.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六、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1.法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七、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0.5%。
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交纳呢?比如我司是8月6日注册的,领了营业执照,那我们交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从8月6
租赁印花税是办理租赁合同时就需要缴纳的。
三、芳芳送给平平6枚它们俩人的邮票同样多小丽原来有多少张邮票
芳芳送给平平6枚,它们俩人的邮票同样多;
小丽原来有多少张邮票不一定;
问题与已知条件无关。
四、印花税的问题
1、贴在总账上2、合同双方各一份 各自负担各自的3、是4、不需要5、有合同就要交印花税,1‰6、应该是1‰7、验资不需要 等建账时在总账上直接贴8、直接找专管员询问 如需补交尽快解决
五、企业都需要缴纳哪些税
企业都需要缴纳的税费:一、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一定比例:3%、5%和5%-20%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盈利就需要交的税,一般年盈利低于30万的按10%交,高于30万以上的按25交。
三、增值税只要开发票就会产生的税,小规模税点3%,一般纳税人分为17%,11%,6%,不过国家对于小微企业有扶持政策,月开票低于3万的可以不用交增税收。
扩展资料:税款缴纳基本规定:1、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
2、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4、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纳税问题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时候,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确定的税款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向上一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税款缴纳
六、印花税涉税问题有哪些
纳税人在印花税纳税中存在许多涉税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注意事项。
1.财产租赁合同涉税问题:房产租赁合同未贴花。
许多纳税人承租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房产,但在签订合同时却未按规定贴花,从而造成少缴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注意事项:(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其税额不足1元的,应按1元贴花。
(2)有些财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多个年度或月份,应就租赁期合同总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贴花,而不应分期贴花。
例如,某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产,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30000元,应在签订时贴花30000×5×1‰=150(元)。
2.财产保险合同涉税问题:汽车保险单未贴花。
当前许多纳税人拥有汽车,而一般汽车每年办理交强险和商业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单。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
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
因此,纳税人应对签订的合同性质的保险单按规定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要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注意事项:汽车保险单贴花,计税依据是保险费金额,千万不能将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车船税计入保险费。
例如,某纳税人一辆汽车交强险保单总金额为1310元,其中车船税为360元,交强险为950元;
商业险金额为4250元。
则纳税人应贴花(950+4250)×1‰=5.2(元)。
3.借款合同涉税问题:向银行借款的合同或借据未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照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注意事项:(1)小微企业暂不贴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22〕105号)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纳税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其相应的合同或单据不贴花。
(3)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特殊形式借款合同的贴花,应按《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执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涉税问题:总分包合同按差额贴花。
建筑业企业在承包工程后,经常将部分工程对外分包,这就需要再与分包方签订合同。
这时,总包方既要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又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在计算总包合同印花税时,是按减除分包合同后的金额作为依据,还是按合同总额计算,往往容易犯错误。
注意事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不管是总包、分包还是转包,每次计算印花税时,都应该按照签订合同的总额作为计税依据,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并且每次参与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此外,有些小型装修企业及个体户,在接到分包工程时,往往都容易疏忽缴纳印花税,认为总包方已缴纳过印花税。
其实,不管分包多少次,只要签订合同,双方每次都应按合同总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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