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白药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
云南白药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是利好还是利空?回答: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
而且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要约收购,对云南白药应该属于利好。
云南白药称混改成为大健康产业布局的重大转折,如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基因诊断、养生养老等。
在混改消息下,云南白药近期连续大涨,市值已突破900亿元,直指千亿大关。
不过,从医药上市药企看,现在只有研发型药企恒瑞医药市值超过千亿,其他接近千亿的企业多年来均未突破,大健康布局能否让云南白药突破千亿市值仍待观察。

二、002032苏泊尔的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有个公司想收购苏泊尔,必须手上的股票达到一定比例,现在不够,他就到二级市场问有没有人要卖,这个就是要约收购。
现在他报价47,你如果觉得这个价格合理,就接受要约,把股票卖给他,如果觉得他给的价钱低了,就继续拿着。
有个风险就是如果要约全部完成,流通比例不够,可能会退市,也就是他的股票以后就不能在交易所买卖了。

三、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有哪些?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有:交易场地不同,股份限制不同,收购态度不同,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收购性质不同。

四、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有何异同?抵押与质押 典当 有什么区别?
要约收购一般是触发了要约收购的条件。
触发条件后必须要约收购,这是法定的,不是可以选择的,是必须的。

五、股权收购要约是什么含义?
股权收购要约的含义 所谓收购要约的含义,又可称之为收购要约的构成要件。
对于一项要约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被认为属收购要约,这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
以美国为例,该国《威廉斯法》尽管是专项调查股权要约收购的重要法律,但亦并未就收购要约下一明确的定义。
只是在实践中许多法院援引《威廉斯法》立法过程中的语言给收购要约下了一个惯用的定义,即“一般来说,所谓公开收购股份要约(简称收购要约)是指,个人或团体为公开合并公司,发出要约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被合并公司的股票,这种股票在国家的挂牌证券交易所上市”。
那么,一项要约到底应具备怎样的要件,方属合格的收购要约呢?一般而言,应包含以下四方面的构成要件: 1.收购要约人。
这是一项合格收购要约首先应具备的要件。
在要约收购中,只有那些意在获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企业,才是真正的收购要约人,或称其为最终要约人。
如果要约或有意发出正式要约的初步要约不是由最终要约人或有意要约人发出则必须在要约开始之时就披露该人身份。
之所以强调要约收购的要约人应为真正收购人,其目的在于:让目标公司受约股东依据真正收购人的身份来作出正确的判断。
如果说可以允许非收购人作为收购要约人发出要约而又不予披露真正收购要约人的话,那么受约股东将从根本上失去承诺要约与否的判断依据,从而对受约股东的利益保护亦无从谈起 2.收购受约人。
又称收购要约相对人,它可以是也应当是除要约人以外的目标公司所有持股股东,这是股东待遇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
但是,由于收购是针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权,因而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一样,作为股权合并的方法,它们所收购或所欲收购的股票只会是拥有投票权的股份,于是真正的受要约人其实又是那些持有目标公司附有投票权股票的股东。
3.收购要约表示。
它是指收购要约人须有一旦其要约被接受时即受约束的意思。
按照前述要约谨慎的原则,要约的发出,即意味着要约人经过了认真的考虑,并作好了负责的准备。
如果说要约人之收购要约还处于考虑之中,或者说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有关要约收购的谈判还处于正在进行之中,那么要约收购人可以发出初步要约或可能的要约。
这样的要约一般只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它还不能表明要约人最终将受其拘束之意思,还不具有要约的表示,因而并非真正的要约。
至于对要约的接受方式,通常表现为承诺,但在要约收购中,预受成为受约股东对要约接受通常先采用的方式。
所谓预受,其实质乃为受约股东准备承诺的意思表示,它可以在收购要约结束日之前随时被受约股东所撤回,只有当其未被撤回时方最终构成有效的承诺。
预受对于受约股东而言,并非直接地发生法律效力,此又为法律对受约股东加以保护的制度之一。
但对收购要约人而言,预受却构成有效的接受,收购要约人不得以其要约未经最终有效承诺因而未被接受为由主张要约的变更或撤回等。
4.收购要约内容应十分明确。
这其实是收购要约的实质构成要件,在要约收购中,由于受约股东只能对收购要约表示接受还是不接受,而不可能作出收购反要约,亦即不能就收购要约的内容提出修改的要求。
因而要约所包括的收购条款应尽可能详细具体且完整可行,如此才便于受约股东切实作出承诺与否的决定。
一些国家的法律对要约内容所应包括的方面作出明确的要求,甚至对要约的条款作出格式的设定。
一般而言,一项收购要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①保证条款。
②身份条款。
③标的条款。
④数量条款。
⑤价格及支付条款。
⑥要约期间。
除以上收购要约所应必备的条款内容外,各国有关收购要约应予披露的信息等同样为要约必不可缺的内容组成部分,但这并不构成要约的基本条款。

六、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有何异同?抵押与质押 典当 有什么区别?
要约收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协议收购: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
协议总是指某一层的协议。
准确地说,它是在同等层之间的实体通信时,有关通信规则和约定的集合就是该层协议。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典当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现阶段的中国大陆,典当是指以动产作质押,不动产做抵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就在于质押要原所有权人转移物的占有权,而抵押则不转移。

七、陈国强为什么要对tvb进行要约收购而不是协议收购
要约收购一般是触发了要约收购的条件。
触发条件后必须要约收购,这是法定的,不是可以选择的,是必须的。
八、协议收购,对价偿还,股份收购的区别
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相对公开市场而言,而非黑市交易),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股份收购,就是一个人收购了另外一个人所拥有的某个公司的股份。
一般是指不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行为,收购方只处于参股地位,收购股份通常是试探性的多角化经营的开始和策略性的投资,或是为了强化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关联,如参股供应商以求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和价格优惠,参股经销商以求产品销售的顺畅、贷款回收的及时等。
还有一些企业购买股份是为了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通过股份的买卖交易获利。

参考文档
下载: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有哪些.pdf《证券转股票多久到账》《股票通常会跌多久》《上市公司好转股票提前多久反应》《大冶特钢股票停牌一般多久》下载: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有哪些.doc更多关于《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有哪些》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read/75952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