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能否有津贴
如果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一般会有董事或监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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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不参与经营是否承担公司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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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营企业股东作为自然人能否参加本企业资产拍卖活动
湖北省宜都粮食局根据当地政府意见,处置所属企业资产。
该企业资产与当地一家民营企业混合在一起。
即国有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产,而民营企业有部分房屋资产及机器设备但无土地使用权。
为解决这一问题,当地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决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资产捆绑处置,并由粮食局作为委托人委托拍卖公司捆绑拍卖该处资产。
拍卖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当地媒体和相关网站发布拍卖公告征集竞买人并进行拍品展示。
在征集竞买人阶段,民营公司一股东报名参加竞买。
拍卖公司在审查该竞买人身份时认为,该股东作为自然人参加竞买,并不违背拍卖法相关规定,这个审查意见得到了当地工商部门的认可。
拍卖活动结束后,当地纪检部门认为民营企业股东作为自然人不能参加竞买,因为捆绑拍卖的资产中有一部分是民营企业资产,而民营企业的股东也是委托人,至少是隐名委托人,因而违背了拍卖法中委托人不能参加竞买的法律规定。
请问:一、自然人和法人的概念如何划分;
二、作为自然人的股东算不算委托人即隐名委托人;
三、民营企业的股东参加此次拍卖活动是否违反拍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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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仅限于清算时候还是日常经营也算
一般公司清算的时候,股东有哪些必须的法律责任呢?现在就来让您了解公司清算时股东的法律责任。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与股东的关系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股东组织清算。
在公司法上?清算是终止公司人格必经的法律程序,任何公司未经清算,并对其现存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务作出合法的了结之前,是不能终止的。
公司终止的法律程序比公司成立的法律程序要复杂得多、严格得多,目的是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作为法律主体尚未终止,属于清算中的法人,其权利的内容仅限于对公司的资产清理,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但A公司自法人代表被逮捕后,企业处停顿状态,无人应诉,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以实现。
既然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法定的清理人,在此情况下,直接列股东为被告,合法合理,快速有效,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二、股东投资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义务。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经营活动是以其资本作为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而资本的来源是股东的出资。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但却不能免除其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出资义务并非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
任何股东未履行实际出资以前,此种义务都不能免除。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能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以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
否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等于否认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也失去了根据。
三、股东投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我国目前普遍适用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属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不仅对公司利益是一种侵权行为(其中包括其他股东利益),而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亦构成侵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的经营是在注册资金基础上运作的,股东未交或少交投资额,对公司的经营都不利,公司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
由于投资不足,公司在经济市场中对其投资的生产、贸易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的利益就受到侵害。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同时,对投资不足的股东可以一并提起诉讼,要求投资人在其投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本案被告作为A公司的股东,在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登记是合法有效的,在诉讼中对其股东身份有异议,但又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因此,被告作为A公司股东的身份不仅明确,而且是合法有效的。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三股东应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在清理基础上按投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同时,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验资单位验资不实,或者开发区垫资的事实,债权人可将审计事务所和开发区列为共同被告,追究其验资责任或垫资责任。
因此,原告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公司财产清理与债务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
即使公司被注销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原告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才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或被他人侵占,股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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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参加公司日常管理事务是否发工资?
是的,股东不做,也要发工资。
股东不仅发工资,还要参与分红。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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