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单位之间可以互相借资金吗
可以
二、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首先你要理解什么是同业拆借,它的含义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场。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一些国家特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
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往往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收大于支,另一些金融机构支大于收,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求。
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贷出款项,称为资金拆出;
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
一个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入大于资金拆出叫净拆入;
反之,叫净拆出。
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如何解决才能合符法律?
通过银行办理委托贷款。
四、拆入资金是什么意思
拆入资金:拆入资金,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
拆入资金应按实际借入的金额入账。
简介:拆入资金是套做,循环使用,短借长用。
比如说,银行给证券公司30亿拆借授信额度。
证券公司在15亿拆借资金到期的当天上午发出拆借第二笔15亿资金指令,当第二笔拆借资金在这天下午1点到账后,即可归还到账的15亿拆借贷款。
五、利润主要操纵人有哪些!!!!!
利润操纵在会计界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将利润操纵等同于西方会计文献中的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即公司管理层为实现自身效用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等目的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从而调节公司盈余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将公司管理层出于某种动机,利用法规政策的空白或灵活性,甚至违法违规等各种手段对企业财务利润或获利能力进行操纵的行为称为利润操纵。
主要手段有:1.通过调整销售收入调整利润总额。
2.利用关联方交易调整利润。
3.通过转嫁费用的形式调节当期利润。
4.利用资产重组调整利润。
5.通过人为调节特殊账户操纵利润:(1)利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操纵利润(2)通过“其他应收款”调节利润。
六、企业拆借期限是多久
同业拆借市场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其中,头寸拆借大多都是隔夜拆借。
我国同业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4个月。
现代同业拆借市场的参加者相当广泛,不但包括众多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许多小的地方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拆借市场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同业拆借活动都是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市场准入条件比较严格,因此金融机构主要以其信誉参与拆借活动,因此,同业拆借市场基本上都是信用拆借。
七、拆借资金是什么意思?
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
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同业之间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
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
在西方国家,交易所经纪人向银行的借款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这种借贷活动往往需要以股票、债券等作为担保,并在接到贷款方通知后的次日即须偿还,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归还时,贷款方有权处分担保物。
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同业之间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八、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可以开发票吗
同业拆借市场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其中,头寸拆借大多都是隔夜拆借。
我国同业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4个月。
现代同业拆借市场的参加者相当广泛,不但包括众多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许多小的地方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拆借市场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同业拆借活动都是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市场准入条件比较严格,因此金融机构主要以其信誉参与拆借活动,因此,同业拆借市场基本上都是信用拆借。
九、目前,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行为是否合法?约定的利息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条法[1998]13号 1998年3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
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所以企业间拆借是不合法的。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上述司法解释(尤其约定利息的处理和处罚办法)在实践中基本不适用或者被灵活运用。
现在实践中,对于企业之间借贷,法院一般判令归还本金,还要判令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对于约定的利润(或利息)不论取得与否不再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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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兵老婆
发表于 2023-03-17 09:11回复 高曙光:法律分析: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就是合法的。哪些情况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不合法: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
华佗
发表于 2023-02-27 08:52回复 朱啸虎: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
李纳介绍
发表于 2023-02-09 11:40回复 黄龙士:企业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或一些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作为企业间的一种资金互助形式,是企业解决短期资金急需的一个有效途径。
柳二龙
发表于 2023-02-04 03:19回复 江北女匪:一般来说,企业资金拆借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某些情况下,在一些特殊行业中企业的资金拆借有效,具体分析如下:(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从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来看,目前限制或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
陈炳发
发表于 2022-12-27 05:09回复 安蕾尔:本文中所指企业间拆借资金,只是借用了金融学“资金拆借”这一术语,实际仍是借款合同的涵义,其内容是 非金融机构 的企业之间,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由一方企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借给另一方企业使用,另一方企业在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