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对投资者有什么要求
(一)机构投资者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 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自然人投资者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 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投资参与新三板交易有什么风险? 由于新三板的业务规则与上市公司交易规则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协会特别发布了名为《报价转让特别风除揭示书》的操作性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来解释新三板包括的风险。
代办股份转让除了具有资本市场的基本风险之外,投资者还应该注意以下的几种风险: 1、运营风险 新三板挂牌一般都会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更新较快,市场反应灵敏,对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才具有较高的依赖度,这就导致了其较大的变动性。
此外,一般来说新三板企业的规模都不会很大,而且其主营业务收人、营业利润、每股净收益等财务上的指标都要远远低于上市公司,所以它的抗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会比较弱。
2、信息风险 一般来说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导致了投资者对于挂牌公司的了解有限。
所以投资者不能凭此做好决定,而是应该从各方面平台来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情况,以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3、信用风险 虽然股份报价转让过程有主办券商的督导和协会的监管,但是还是不能避免中止交易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还有一点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转让并不实行担保交收,所以有可能因为交易对手的原因而造成无法完成。
4、流动性风险 目前新三板的投资主体数量较少,投资额也相对较小,挂牌公司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
另外,由于股份报价转让需要买卖双方自协议,存在一定的议价时间,股份的交易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二、三板为什么买入即废单
我们常说的三板市场就是代办股份转让业务。
要先到可以进行三板交易的券商开户,可咨询所在券商可不可以进行本板交易,如果可以的话,开通三板交易就可以了,如果不可以,要到另外的券商开户:没有开户是不可以交易的,这是所以一买入即为废单的原因。
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名单:申银万国、国元证券、国泰君安、东方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长江证券、中银证券、银河证券、上海证券、渤海证券、西部证券、海通证券、中投证券、广发证券、宏源证券、兴业证券、南京证券、招商证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山西证券、湘财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东吴证券、中信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国海证券等。
三、新三板给投资者带来什么好处
新三板对投资者的作用主要有3个方面:首先,是投资者价值投资的平台。
在国内,股票往往成为许多投资者的 首选投资方式,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并不真正代表上市公司的实际价值,而且大多数的投资者更倾向于市场投机,而不喜欢长期持有公司股权。
但新三板却不同,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投入新三板公 司的资金在短期内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资回报率也不会太高。
因此,新三板的投资更适合于价值投资,当然这种价值投资还可以在日后借助公司 的上市实现更高的投资回报。
其次,投资者可通过监管降低股权投资风险。
新三板制度的确茸,使得挂牌 公司的股权投融资行为被纳入交易系统,同时受到主办券商的督导、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与证监会的监管,自然比投资者单方力量更能抵御风险。
主办券商的推荐 行为本身就是对引资公司的第一次筛选;
其后的监督行为,也会影响挂牌公司的 内部治理结构,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或证监会的监管则使得股权投资在充分的信息披露之下做出,降低了交易风险。
所以说,讲三方主体的 引入,起到了降低股权投资风险的作用,极大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最后,为创投、私募等机构拓展了退出的渠道。
PE/VC在投资公司股权 时就已经将资金将来的退出机制考虑进去,目前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 并购、回购、清算等。
通常情况下,并购、回购、清算的周期都较长,相应的风险也较大,而通过IPO的方式退出是私募股权基金获利最大,也最乐意 接受的方式。
新三板的搭建,实现了挂牌公司股份的价值发现和流动性,有利于投资者所持股份的市场定价和流动。
对PE/VC来说,投资新三板拓展了 退出渠道,所以,新三板挂牌公司也因此成为PE/VC投资的热点
四、新三板投资怎么样
新三板可能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风险:面对新三板上市评估,新三板扩容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评估前的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大多属于较优质的企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而在评估后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投资风险较大;
我国仅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来进行评估,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亦即,我国对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评估要求限制小,弹性大,投资风险更大;
我国新三板现行股票交易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买不到股票或卖不出股票的风险。
目前,散户投资新三板,还赚不到钱。
五、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对员工是否有好处?
放量,量是成交量,成交量比前一段时间成交明显放大。
放量分相对放量和持续放量。
1、相对放量:今天与昨天比,本周与上周比;
2、持续放量:最近几天和前一段时间的某天的量做比较。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中间价为成交价。
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
”使未成交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 这句的意思是说,按照基准价成交后,还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就是累计买与累计卖的差的绝对值最小。
扩展资料: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
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
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
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1、如该支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
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股票百科-集合竞价
六、收盘集合竞价放量代表什么
放量,量是成交量,成交量比前一段时间成交明显放大。
放量分相对放量和持续放量。
1、相对放量:今天与昨天比,本周与上周比;
2、持续放量:最近几天和前一段时间的某天的量做比较。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中间价为成交价。
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
”使未成交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 这句的意思是说,按照基准价成交后,还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就是累计买与累计卖的差的绝对值最小。
扩展资料: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
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
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
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1、如该支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
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股票百科-集合竞价
七、集合竞价的作用?最好是用通俗的话来讲,举例子更好!!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对于输入计算机主机的买卖下单根据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计算各价位的成交量,最后以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集合竞价的成交价,这个集合竞价的成交价就是该股的开盘价,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条件: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1.成交量最大。
集合竞价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中间价为成交价。
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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