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当是什么意思?典当什么呢?
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典当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多种融资方式中的一种。
它不是直接融资(如股票、债券等),而是间接融资(类似银行贷款);
但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并非信用贷款关系,而是质押贷款关系。
即当户需求资金时,将自己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有形财产或无形财产)交付典当机构实际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从而换取一定数额的贷款使用。
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不在于当户的信用程度如何,而在于当物的价值大小如何。
贷款使用期限称为典当期限。
当期届满,当户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可赎回当物;
典当机构收取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则应返还当物。
当户不赎,允许续当,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该当物便成为死当,典当机构可就死当物品变价处分。
这里我们不难看到,典当机构通常有两条营利渠道。
一是当户赎当,收取当金利息和其他费用营利;
二是当户死当,处分当物用于弥补损失并营利。
总之,以物换钱是典当的本质特征和运作模式。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典当的内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这就是,当物类型从动产、财产权利向不动产延伸;
典当方式从质押贷款向抵押贷款拓展。
换句话说,典当的概念尚未增容,典当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大。
二、到法院打官司,留的手机号,信号不好,如果法官打电话通知开庭,我没有收到,会怎样
..会以你缺席,如期开庭
三、什么是“一价原则”
一价原则是金融中最基本的评估原则,其指在竞争性的市场上,如果两个资产是等值的,它们的价格会趋于一致。
一价原则是套利的结果(套利指以低价买入,以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的行为)。
举例说明,在厦门市场上一款三星手机售价3000元,根据一价原则我们可以预见,在福州市场上同一款手机的售价也是3000元。
如若两地的价格不一致,比如厦门的售价为3000元,而福州的售价为2000元,这时便有了套利的空间(不考虑交易成本)。
有人便可以在福州市场上以2000元买进,到厦门市场上以3000元卖出,从中赚取1000元的差价。
根据供需原理我们可以预见,随着这种套利活动的进行,两地的价格将趋于一致。
四、要求执行还款
不可以,你可以直接申请财产保全。
五、好几张信用卡还不上法院会在一起执行吗?
你好,这种情况态度是最主要的,不管欠多少钱,自己主动都要还一点,银行一般不会起诉的,但是一点都不还还不接听电话,肯定是会起诉的,信用卡逾期的解决方法: 1.作为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因为失业、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时,在最后还款期到来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银行信用卡中心主动打电话联系,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并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
2.银行鉴于持卡人的主动表现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记录,往往会同意延期还款,并会同持卡人商定双方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延迟期限、利息折扣、每月还款额等。
这样主动联系银行,并经过银行同意延期还款的情况下,就不会被记不良记录,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保证要按约定还款。
3.如果是平时疏忽大意忘记还款,那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是全额还款。
然后给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申明非恶意欠款,如果以前一直记录良好,且逾期时间短,发现逾期后还款良好,则有可能不被记不良记录。
以后不可马虎大意,一定要注意银行的账单通知和催收信息,避免逾期。
4.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央行征信系统滚动记录24个月,也就是信用卡逾期还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会在征信系统里保存两年。
如果用卡终止,对应的记录也不再滚动,而是长时间保存下来。
因此,信用卡发生逾期还款后,最好不要还清欠款后立即注销信用卡,而应该坚持再用卡两年以上,且保持期间的信用良好,这样就能靠滚动记录把不良记录从征信系统里去掉。
如今信用社会,千万不要小瞧了信用卡污点,这样将会导致你很多银行业务没办法办理,车贷、房贷、商业贷款都通不过,所以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了解信用卡逾期的解决方法,做到有备无患!
六、在北京怎么办理企业抵押贷款啊?厂里工人要开资了,现在厂里资金周转不开,想办些贷款
企业抵押贷款是以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借款人可以通过房产抵押等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企业的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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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1)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包括生产设备)超过海关监管期限的,根据海关总署令124号文之规定企业可自行与银行签定抵押贷款合同。
(2)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属于海关监管的货物(包括生产设备),企业如向银行办理抵押货款,必须事先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海关申请,经海关许可后方可抵押。
(3)企业资信情况良好,能遵守海关规定,无走私违规情况的,海关才可准予办理抵押手续。
(4)银行抵押贷款数额与该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应缴税款之和,应小于该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实际价值。
(5)对保税进口货物,暂时进口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中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如汽车等),企业不得申请设立贷款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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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院判决后对方一直未执行,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赔偿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八、执行庭怎样向债主要钱费用算哪方
执行法官可以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扣押动产、查封不动产等措施,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扩展资料欠款起诉聘请律师的费用1、约见律师咨询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
上海市区内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2、普通代理收费债务事先支付律师费,追回款项全部由债主所有;
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3、半风险收费:债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务费,事后按追讨回款项较小比例(10%-50%)付费;
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4、全风险收费:债主不支付任何费用,按追讨回款项较高比例(20%-50%)付费;
适用范围:客户历年累积的应收帐款金额较大,债务人数量众多,又遍布于不同的省份之间,且欠款年限不等,清欠难度各异。
债务纠纷的官司打法(一)债务纠纷起诉,应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二)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三)债务纠纷起诉,善于协商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
对债权人而言,法院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
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
应当配合法院调解。
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九、没钱还,还要坐牢怎么办?
借钱不还被起诉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中止执行,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变价注意什么.pdf《社保基金打新股票多久上市》《股票卖出多久可以转账出来》《股票抛股要多久》下载:股票变价注意什么.doc更多关于《股票变价注意什么》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read/70377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