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确定原则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必须具有确定性。这是股份有限公司确立的首要原则。它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等实现方式。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折衷授权资本制原则,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股识吧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_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要遵循哪些原则?

  阅读:2450次 点赞:87次 收藏:98次

一、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什么样的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必须具有确定性。
这是股份有限公司确立的首要原则。
它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等实现方式。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折衷授权资本制原则,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必须全部认足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资本总额,其后非经修改章程不得增加资本发行新股票。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什么样的资本确定原则?


二、简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权利原则 草案之所以明确规定公众有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而不仅仅只是将信息公开当作政府机关的一种办事制度,主要是针对目前各种形式的公开实践中所反映的问题.如果信息公开仅仅只是一种办事制度,就意味着政府信息可以公开,也可以不公开,随意性比较大,实施中缺乏保障与制约.将信息公开当作一项权利处理,不但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惯例相符,而且也使整个制度设计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本条规定是整部条例的基础和基石. 在一些国家与地区,很长的时间内也未曾将信息公开当作公众的一项权利进行处理,其结果是制度的实施效果非常不理想,并招致大量的批评,如欧盟与新西兰等. (二)公开原则 在我们长期的行政管理实践中,对于政府机关所拥有或控制的信息,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或习惯,好象不公开是原则,公开反倒是例外或者是一种恩赐.正因为如此,严重地制约了政务公开的步伐.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的一个最大难题在于合理地确定公开与不公开的范围,为避免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避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借口扩大不公开的范围,架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必要将公开作为原则确立下来.在总则部分确立这么一条原则的主要作用在于,使公众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立新的认识,改变思维方式与工作方式.同时,在条例的未来实施中,可以以这条原则为指导,解决疑难案件和问题,并在制定其他法律时,体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精神. (三)利益平衡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众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中,随时都会与其他权利和利益发生一定的冲突,规定利益平衡原则,是为了保证更有效地行使知情权.当然,利益平衡原则不得随意解释或适用为限制或剥夺当事人的信息权,所谓其他的社会公共利益应该是有特定含义的,是例外中所保障的利益. (四)不收费原则 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与信息经济价值的突显,政府部门借手中垄断的信息寻租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实践中,有的政府机关直接利用手中的信息吃,拿,卡,要,有的则通过各种间接方式谋取不当利益.如果放任政府机关借信息牟利,或者变相抬高获得信息的成本,都会影响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增加公众获得信息的成本,因此,有必要将免费作为一项原则确立下来,即政府机关不得借信息谋取利益,不能根据信息本身的价值收费.但是,为了减轻政府机关的负担,也为了杜绝各种不合理的申请行为,还必须由申请人承担检索,复制与寄送信息的成本费用. (五)自由使用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市场化原则或者自由使用原则,即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后可以以市场化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再加工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开发.对于这种再开发行为,政府机关不得禁止或者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也不得主张政府信息的版权保护或类似保护. 各国的实践证明,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的发展,必须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力量,仅仅依靠政府机制不可能最有效地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通过市场机制,不但可以保证信息来源的多样性和各种信息之间的有效整合,还可以通过竞争提升信息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将市场化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规定在条例的总则部分,允许申请人对政府信息进行商业开发或利用.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三、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要遵循哪些原则?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三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
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十五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六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七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要遵循哪些原则?


四、什么是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如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
发起人就是进行公司设立活动的人。
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际股本总额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额需要高于该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是指由发起人全体同意,经股东会通过,依法规定公司的宗旨、任务,指导规范公司组织及行动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投资者和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法律契约,也是政府及社会监督机构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此外,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大,股东多,发生问题会影响广大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和社会安定,所以《公司法》规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包括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
5.有固定的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什么是股份公司?


五、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原则到底是什么?

貌似公司法改了以前的规定了

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原则到底是什么?


六、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股份有限公司按设立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
3、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文档

下载: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pdf《中信证券卖了股票多久能提现》《股票交易后多久能上市》《小盘股票中签后多久上市》《股票开户许可证要多久》下载: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doc更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的文档...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