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自行召集请求权是指
d、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各自召开的依据和频率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要召开董事会。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
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四、初级会计经济法简答题
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甲的表决权超过10%。
2、不合法、甲作为直接相关人,应该回避,不参与表决。
3、合法、变更公司形式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过股东>;
=2/3通过,乙丙丁的表决权=30%+20%+20%=70%>;
2/3,故合法有用请记得采纳,这是对我劳动成果的尊重,谢谢!
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的情形,表决
《公司法》有明确规定。
六、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注: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大会)。
定期股东大会: 1.当每年召开一次;
2.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3.不得对通知内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发现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股东大会: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不得对通知内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召集规则: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表决规则: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份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股份无表决权。
一般事项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重大事项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重大事项包括: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七、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各自召开的依据和频率
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定期会议、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都是一年召开一次,在次年。
临时会议另外有召开办法。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召开似乎没有时间上的硬性规定,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参考文档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read/62161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