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列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及其依据。第十六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发行人根据其投资计划和财务状况确定。第十七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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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发售可转债: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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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的第四章 发行条款

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列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及其依据。
第十六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发行人根据其投资计划和财务状况确定。
第十七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为面值1000元。
第十八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五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商定。
第十九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价格的确定应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
具体上浮幅度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商定。
第二十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应明确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具体方式及程序。
第二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及其调整,由发行人根据本次发行的市场情况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确定。
第二十三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第二十四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的利息。
具体付息时间、计息规则等应由发行人约定。
第二十五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当年的利息、股利以及转股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办法由发行人约定。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应明确约定实施这些条款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
上述约定应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第二十七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应同时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应事先约定。
第二十八条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可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发行条款。
第三十条 发行人应依法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担保应采取全额担保;
担保方式可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其中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为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应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中国证监会对于担保豁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可委托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发行人的信用进行评级,信用评级的结果可以作为确定有关发行条款的依据并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的第四章 发行条款


二、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
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
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最大优点: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
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
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
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要满足增发的一般条件。
非分离交易的可转债还需具备的条件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的利息。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还需具备的条件是: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的除外。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的利息。

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发行


四、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
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
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
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五、发行可转债的风险?

你好,可转债的风险e68a84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76631:一、存在发行的风险  我国公司在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时机选择上没有任何的自主权,什么时候发行、如何发行都要通过国家证券监督机构的审核,发行也只能分批进行,这就可能与发行公司的意图相悖,这样的限定条件很容易使公司错失最佳的发行时机。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这点风险尤为突出。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时机选择取决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当前的市场经济以及股票市场有利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时候,公司则会选择发行。
但是,由于证监会的审批程序繁杂,审批所需的时间长,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发行很难在恰当的时间通过审批,从而错失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最佳时机。
  二、转换风险  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时候,其必然面临着一定的可转换风险,转换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由于可转换债券一般都是无记名方式存在的,可以在市场上自由的交换,由于它独具的期权性质使得可转换债券市场的价格比股票标的物的波动价格更加的大。
证券交易市场上的投机者就会买卖债券赚取价差而非行使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利。
这样极易导致一种情况就是,在转换期即将到期之前,持有者才会考虑行使其所拥有的转换权。
大量持有者在短时间内的集中转换,加大了转股失败的风险;
第二,如果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为上市公司,其公司的价值可以通过股票表现出来。
一旦发债公司股价大幅度下或股票市场处于低迷,股票的价格非常低,此时投资者就会认为公司没有投资的价值,不会形式转换的权利,宁愿承受利息的损失,要求发债公司还本付息而不实施转股。
  三、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分为两种,经营环境风险和经营业绩风险。
经营环境风险指的是公司所处的经济环境变化莫测,公司很难准确的估计出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总体环境的发展规律。
诸如政治、经济、金融、税收、国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公司的战略方针。
由于可转债在存续期间受公司的经济条件、公众的购买能力和购买偏好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公司花费了大量的发行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各种手续费用等,却没有筹集到需要的资金。
经营业绩的风险是公司经营风险的另一个主要内容。
当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其业绩情况就会反应到股价上,导致其股价下跌,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的预期就会较差,认为持有该公司的股票盈利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宁愿损失利息也不愿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
当可转换债券到期的时候,公司就会面临大量的还款压力,而公司此时业绩不加,又需要支付大量的现金,就会产生经营风险。
  总的来说,可转换债券的风险主要有发行的风险;
转换风险;
公司经营风险。
请大家注意,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投资可转换债券的风险较高,小编建议各位要谨慎投资,量力而为。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
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发行可转债的风险?


六、公司发行债券需要哪些条件

问:我是一个合伙企业的代表人,由于合伙企业承担的风险太大,且筹措资金有诸多方面的限制。
现在,我们几个合伙人经过考虑,基本达成一致,准备将现有的合伙企业转变成有限责任公司。
可是我们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很陌生,烦请律师给介绍一下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以及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行吗? 答:给你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当然没问题,但我还是建议你,如果确实要进行企业改制的话,就应当聘请专业人员帮你处理这方面的事务。
毕竟这不是一件小事,任何差错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特征主要是:(1)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2)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
(3)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原则。
(5)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
(6)有限责任公司将合伙的当事人相互信任、企业的设立和组织简单、活动便捷等优点,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人格分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变动不影响企业存续等优点结合起来,是当今最适合于中小企业组织的一种企业法律形式。
但有时也被用作投机和规避法律责任的手段。
(7)股东公司的债务和债权人间接地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债务的追偿和债权人的追索只能针对公司而言,所以说,股东对公司的主要责任就是出资。
这也是法人企业的特点。
(8)筹资和经营的封闭性。
传统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债券和股票,中国对国有公司开了发行债券的口子。
当然,封闭性也使政府对其监管比较宽松。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目前我国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企业是属于民营企业性质的话,那么你们将无法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是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不宜向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投资,否则无限责任无法到位。
因此,公司法强调公司的投资行为仅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这样也能减少公司转投资的风险。
《合伙企业法》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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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债券需要哪些条件


七、中国银行A股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详情您可登录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boc.cn,在搜索栏中搜索“A股可转债”。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相关产品/业务政策、操作步骤、收费标准等信息以您实际办理业务时为准。
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继续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A股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八、可转债发行需要哪些条件

发行债券的一般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fazh.cn

可转债发行需要哪些条件


九、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要满足增发的一般条件。
非分离交易的可转债还需具备的条件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的利息。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还需具备的条件是: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的除外。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的利息。

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发售可转债.pdf《股票是多久派一次股息》《股票tick多久一次》《股票涨幅过大停牌核查一般要多久》《买股票从一万到一百万需要多久》下载: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发售可转债.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发售可转债》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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