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金额(如购销合同)、收取的费用(如货物运输合同)和收入(如财产保险合同)。
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的税目税率表。
三、车船使用税根据什么依据交税?
车辆税额表(内资企业适用) 类别 项目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备注 机动车 乘人汽车 12座位以下每辆 13-30座位每辆 31座位以上每辆 240元 280元 320元 包括电车;
三个座位(不包括司机)的微型小汽车车车船使用税为120元 三轮摩托车 每辆 60元 汽缸工作容积50C或2.5匹马力以下(含50C2.5匹马力)减半征收,拖卡按七折征收 二轮摩托车 每辆 48元 乘人机动三轮车 每辆 60元 载货汽车 按净吨位每吨 60元 载货机动三轮车 按载重吨位每吨 60元 营运拖拉机 按载重吨位每吨 30元 吊车 按吊重吨位每吨 60元 车船使用税按吊重吨位三分之一计征 表二: 车船使用牌照税(外资企业适用) 类别 项目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备注 机动车 乘人汽车 10座位以下每辆 160元 按年一次征收 11座位以上每辆 200元 载重汽车 按净吨位每吨 44元 摩托车 二轮者每辆 40元 三轮者每辆 48元 表三:船舶税额表 类别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备注 机动船 150吨以下 每吨1.20元 按净吨位计征 151吨至500吨 每吨1.60元 501吨至1500吨 每吨2.20元 1501吨至3000吨 每吨3.20元 3001吨至10000吨 每吨4.20元 10001吨以上 每吨5.00元 非机动船 10吨以下 每吨0.60元 按载重吨位计征 11吨至50吨 每吨0.80元 51吨至150吨 每吨1.00元 151吨至300吨 每吨1.20元 301吨以上 每吨1.40元 (注):1、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均按年征收 单位税额是年单位税额 一、说明: 车船税是对在我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拥有车船的种类、 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作用: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对车船的管理和使用,调节收入。
二、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 车船使用税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如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则应由租赁双方商妥确定一方为纳 税人,否则,车船的使用人为纳税人。
如无租使用的车船,车船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征税对象为车船,征税范围为在中国境内道路或航道上行驶的除规定免税外的车船,具体范围见税额表 四、税额、计税依据: 车船使用税,按定额征收:机动车乘用车每辆10座以下200元、11座以上300元 (含10座)。
五、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 车船使用税按年一次征收。
每年开征时间为二至四月份,具体时间由县、市税 务机关确定。
交通运输公司等个别单位一次交纳税款有困难的,可由县、市税务机 关根据实际情况分二期缴纳,但下期的税款应于八月底前缴纳。
(二)纳税地点 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向车船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四、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借款合同以借款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具体规定 (1)关于以填开借据方式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贴花问题。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2)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
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国税地(1988)30号) (3)关于对抵押贷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4)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 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
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5)关于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计税贴花问题。
有些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中既有应免税的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
对这类“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
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6)关于对借款方与银团“多头”签订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借款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7)关于对基建贷款中,先签订分合同,后签订总合同的贴花问题。
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额。
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五、计算印花税的依据是什么?我看到的依据有的是购销金额有的是销售金额。这两种是分情况的吗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采购含税金额+销售含税金额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六、印花税纳税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
2、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4、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5、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税金。
七、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借款合同以借款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具体规定 (1)关于以填开借据方式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贴花问题。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2)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
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国税地(1988)30号) (3)关于对抵押贷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4)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 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
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5)关于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计税贴花问题。
有些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中既有应免税的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
对这类“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
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6)关于对借款方与银团“多头”签订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借款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7)关于对基建贷款中,先签订分合同,后签订总合同的贴花问题。
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额。
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八、我想问下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收入吗? 还是甚么?用什么乘以0.03%
正常情况下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其实平时不用计算的,只要填上数据,地税系统自动计算的!当然了,要交的比例一般每年的3.4月份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的比例进行缴纳,也就是电脑网上申报的比例喽!根据计算出的数据,进行网上划款,税款户至于有足够的余额就行了。
参考文档
下载:印花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pdf《证券转股票多久到账》《购买新发行股票多久可以卖》《一般开盘多久可以买股票》《场内股票赎回需要多久》下载:印花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doc更多关于《印花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read/61325922.html
春节旅游
发表于 2023-07-28 19:32回复 张代远: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税目税率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