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以下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一般来说,企业在选择主承销商时主要应考虑如下一些因素: (1)资信状况及融资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的股本大小、资信状况、资金实力等。
如是否有其他有信誉的机构的支持,是含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以往承销股票的业绩等等。
(2)专业资格和工作小组的能力,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具有股票承销业务资格、其股票发行工作小组的成员应具备优良的素质和丰富的经验。
(3)承销能力。
一流的证券经营机构都拥有广泛的客户和投资者基础及分布在各地的分支网络,与客户和投资者保持着经常的联系。
这有利于增强其承销能力。
(4)研究力量。
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力量的强弱往往决定其服务质量的优劣。
有广泛深入的研究支持的发行业务,可以使投资者和市场获得信心。
(5)公司上市前辅导能力和上市后的跟踪服务能力。
股票发行和上市仅是企业长远发展他略的第一步。
承销商在企业上市后应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如为企业接触可能的商业伙伴,与投资者保持密切的联系,定期撰写研究报告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等。
(6)工作建议书质量。
证券经营机构通常结合发行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发行上市。
撰写出全面的工作建议书,企业可以通过工作建议书的质量,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水平做出初步判断。
(7)费用。
中国证监会规定券商的承销费为承销金额的一定比例。
但这个比例的上下弹性比较大,具体比例或收费标准可以由企业与承销商在规定的范围内谈判确定。
费用问题是企业选择承销商时考虑的因素之一,但一般不是最字要的因素。
二、股票市场(主板或创业板,IPO或RPO,配股)的对于盈利的要求有哪些?
主板(含中小板):(1)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7)没有重大偿债风险;
(8)没有重大或有事项风险;
(9)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
即不得存在下列可能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①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创业板: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以下具体要求:(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下同),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4)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与主板企业的对应要求基本相同。
(5)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6)没有重大偿债风险。
(7)没有重大或有事项风险。
配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向股东配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3)公司在近3年内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
(4)公司在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同期银行个人定期存款利率。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
(7)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在发起人承诺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三、科创板战略配售和普通的打新股有什么不一样?
私募直营店为您解答:举个简单的比喻,如果说战略配售是大额团购,那么打新股就更像是小额零售。
通常情况下,参与战略配售可以买到的量较大,但是也会有一定的锁定期,而通过打新来获得的股票在开盘后就可以卖出。
四、新股发行的承销商、询价对象、股票配售对象具体指什么人或机构
价对象应真是报价、询价报价和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
五、股票配售对象是什么意思
配售跟股票发行对象都是一类概念,意思是在股票发行之后又针对股东按一定比例以股票代替分红收益的形式向股票持有人增发股票的行为。
六、什么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
您好,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
(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
(十一)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和自主推荐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二)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相关证券投资账户不得作为股票配售对象。
七、科创板有哪些投资机会?
“科创板”无疑是当前资本市场的最大热点之一,当前市场中对于“科创板”的投资机会主要集中在未上市公司未来的上市机会(包括新三板公司、独角兽公司等等),这些更多的都是一级市场的投资机会,对于多数投资者而言可能是可望而不可及。
本文主要讨论如何在现有二级市场中寻找“科创板”的主题投资机会。
投资主线一:创投、券商,科创企业孵化器创投机构、园区类标的,以及为科创企业提供金融融资服务的券商是科创板主题中最直接受益的。
科创板的推出对创投机构无疑是重大利好,一方面科创板可以拓展创投机构前期项目的退出渠道和机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创投机构今后的进一步融资。
特别是在2022年以来股市调整估值整体下降、募集资金困难退出渠道受阻的背景下。
券商也是科创板主题投资中逻辑非常顺的一个板块。
一方面券商作为科创企业的金融孵化器,科创板的推出有利于券商一级市场的投行业务。
更重要的是,科创板推出后将会活跃市场交易,这对券商形成直接利好。
另外我们想特别指出的是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对于券商板块的积极意义,这个经济背景就是目前我们处在一轮显著的“利率下行周期”之中。
投资主线二:“长期股权投资”下的潜在科创项目科创板主题投资中的第二条投资主线,我们认为是重点关注那些有大量“长期股权投资”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可能蕴含大量未来有望在科创板上市的潜在项目。
投资主线三:高科技行业映射标的根据上海证券报的报道,科创板重点鼓励五大领域企业上市,五大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
这五大领域高科技企业科创板的上市,将有望活跃市场,同时映射到相应行业既有上市公司的市场热度。
我们想重点强调的是,在当前市场整体估值处在历史底部的大背景下,增加股票供给、降低市场估值,这在短期内并非主要矛盾。
科创板推出对市场更重要的意义是提升市场“活跃度”,提振市场“人气”。
八、公募、公募、公募!!公募机构参与科创板打新有什么门槛要求吗?
及时关注发行安排,参与询价。
详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公告中的披露。
请参考官方文件,了解监管方与官方的要求,网上搜罗的网文请注意甄别!《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九条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申购前, 披露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等信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四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本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在《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范围内设置其他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充分重视公募产品(尤其是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长期投资理念,合理设置其参与网下询价的具体条件,引导其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
参考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参考网址:项目动态|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
九、创业板中小板新股用什么市值配售
创业板中小板新股用深市股票市值配售 2022年新股重启,伴随着新一轮发行制度的改革。
相比以往,新股申购的规则发生了不少改变。
对于有意打新股的投资者,首先需要弄清楚新的“玩法”。
此外,在密集新股的发行之下,若能找到申购新股最优申购策略,无疑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方便投资者顺利申购新股,我们集中收集了投资者有关网上申购业务的问题,进行解答,详解新股申购新规,敬请投资者关注。
问:按市值申购与以往的市值配售、资金申购主要差别在哪里?答: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和缴纳足额的资金,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
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根据《网上发行申购实施办法》,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问:投资者持有市值是什么?市值配售包括的证券种类有哪些?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答: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
问:网上申购数量受到哪些限制?答: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必须足额缴款。
问:投资者如有多个证券账户,应如何申购新股?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
答: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
有多个账户的投资者,其持有市值将合并计算。
问: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吗?申购资金可以重复使用吗?答: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当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重复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
但申购资金不能重复使用,投资者对一只股票进行有效申购后,相应资金即被冻结,这部分资金不能再用于其他新股的申购,若还要申购其他新股,则还需使用与其他所申购新股数量相匹配的资金进行申购。
问: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万元,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答: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
按市值申购的流程举例如下: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定于T日在深交所进行网上申购,网上发行量分别为5000万股和2000万股,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分别为5万股和2万股,发行价格都为10元。
T-2日,按照新办法,只有投资者至少拥有1万元市值的股票,才能够获得对应额度新股申购的权利。
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收市后,投资者张某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股份在前20个交易日(包括当天)的每日平均市值为20.9万元,则张某能够获配41个申购单位,可申购新股41×500=20500股。
这一可申购额度少于甲公司的5万股申购上限,超过了乙公司的2万股申购上限。
因此,张某最多只能申购甲公司20500股,乙公司20000股,超过部分为无效申购。
T日,网上申购。
张某向资金账户内足额存入了405000元,然后在交易时间内向深交所申购了甲公司20500股和乙公司20000股新股。
T+2日,公布中签率、中签号 T+3日,未中签资金全部解冻 注意:以上T+N日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顺延
参考文档
下载:科创板股票配售对象有哪些.pdf《胜诉冻结股票之后多久可以执行》《股票配债后多久可以卖股》《股票账户提取多久到账》《一个股票在手里最多能呆多久》下载:科创板股票配售对象有哪些.doc更多关于《科创板股票配售对象有哪些》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read/59517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