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分为平价发行的价格和溢价发行的价格。
平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票面金额相同,也称为等价发行、券面发行。
溢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超过其票面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股票发行
二、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三、网下打新申报数量有什么规定?
以深圳EIPO平台为例,您在电脑安装驱动,插入UKEY,即可凭密码进入深交所EIPO网下发行平台。
进入【初步询价】界面,近期网下发行的新股会逐条显示(如您不符合主承销商的条件,则无法看到询价信息),询价日当天,您可点击【参与询价】进入上述界面。
按配售对象列表页面提示内容点击【参与询价】进行填写即可(最高、最低申报数量,最小变动单位以页面显示为准,各新股要求不同)。
四、《证劵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 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二、上市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上市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
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
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五、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股票的发行制度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有哪些规定
证券发行或者发售是指证券发行人在通过证券法规定的申报登记并取得证券管理机构发行许可后,或者在获得相关的发行申报登记豁免后,自己或者通过承销商向不特定公众或者特定投资者出售证券的行为。
根据这种概念划分,首先可以将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区分为两种,即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和私人募集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一)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1 . 发行申报材料与招股说明书 2 . 上市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3 . 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信息披露 (二)私人募集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1 . 有经验的投资者规则 2 . 普遍联系规则 3 . 没有新信息规则
六、融券卖出股票的申报价格有什么规定吗?
融券卖出的委托价格不能超过当前价格
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
有规定三季度要在11月之前报出,因此,有些业绩不很好的股票能拖泥带水便拖,不奇怪。
但企业报表每月10日前已汇总到上一级,因此,中央统计局自先便知道数据,我们当然不能先知道。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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