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根据股票代表的股东权利分类: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
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
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
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有两种权利:(1)优先分配权。
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例:如果公司不对优先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则不能对普通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
因为优先股股东优先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
)(2)优先求偿权。
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
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
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①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是否记载股东姓名来划分的。
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记载股东的姓名,如果转让必须经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无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的姓名,如果转让,通过交付而生效。
②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是否记明每股金额来划分的。
有票面值股票是在股票上记载每股的金额。
无票面值股票只是记明股票和公司资本总额,或每股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
③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上表示的份数来划分的。
单一股票是指每张股票表示一股。
复数股票是指每张股票表示数股。
④普通股票和特别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大小来划分的。
普通股票的股息随公司利润大小而增减。
特别股票一般按规定利率优先取得固定股息,但其股东的表决权有所限制,特别股票又叫优先股票。
⑤表决权股票和无表决权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持有者有无表决权来划分的。
普通股票持有者都有表决权,优先股票在某些方面享有特别利益的持有者,在表决权上常受到限制。
无表决权的股东,不能参与公司决策。
二、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有哪些权利
股东权利(shareholders rights) ,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
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
股东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可能会有所差别;
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权利也不一样。
在中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而在美国,法律规定开放型公司(相当于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基本上限于投票选举董事和调整资本结构等事项。
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6、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上市公司股票所有者拥有的公司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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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两个,分红权和投票权。
四、上市公司的股东股权比例达到多少可以单独有权聘请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如何操作,相关规定请告知
公司法和证券法都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但是独立董事是有权利单独请事务所做单项的审计。
或者通过股东大会绝对更改审计事务所。
那就要是出席股东大会占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了。
五、公司内部股的权利有哪些?
您说的是股权的问题,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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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宫公主
发表于 2023-07-07 05:06回复 李顺桃:股权质押贷款等),走人的时候也几乎只能换成现金。对公司来说,间接持股减去了频繁股权变动登记的麻烦。虚拟股权激励较为赤裸裸,达到某个目标就可以拿钱(收银机音效),没有投票权。干活拿钱拿钱干活。
宋代诗人
发表于 2023-05-01 11:12回复 刘育欣:股票除权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