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发行证券文件里的披露,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请参看“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csrc.gov.cn/pub/shen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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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出借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证监会有哪些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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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监会有哪些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的规章制度?

1、关于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发行证券文件里的披露,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请参看“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csrc.gov.cn/pub/shenzhen/xxfw/tzzsyd/ssgs/ssxxpl/ssplfz/202202/t20220208_176708.htm当然,创业板招股书、公开增发、配股等,也有相应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也都有这个内容,但大同小异,看这个典型的即可。
2、关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的日常披露,在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里,请参看“第十章 关联交易”。
*://*csrc.gov.cn/pub/shenzhen/xxfw/tzzsyd/ssgs/zh/zhxx/200902/t20090224_95390.htm3、关于公司自治规则中关联交易制度,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指导性规范文件中,请查找有关“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内容。
*://*csrc.gov.cn/pub/shenzhen/xxfw/tzzsyd/ssgs/sszl/ssgsxx/200902/t20090226_95494.htm主要是这些。
还有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己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等,也会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但大多重复。
希望能帮到你。

证监会有哪些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的规章制度?


二、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股票的发行制度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有哪些规定

证券发行或者发售是指证券发行人在通过证券法规定的申报登记并取得证券管理机构发行许可后,或者在获得相关的发行申报登记豁免后,自己或者通过承销商向不特定公众或者特定投资者出售证券的行为。
根据这种概念划分,首先可以将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区分为两种,即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和私人募集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一)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1 . 发行申报材料与招股说明书  2 . 上市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3 . 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信息披露  (二)私人募集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1 . 有经验的投资者规则  2 . 普遍联系规则  3 . 没有新信息规则

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股票的发行制度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有哪些规定


三、我国已经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谢谢!

挂牌公司在挂牌之前需要披露的文件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公司章程、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如有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也可一并披露。
这一阶段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是向投资者全面介绍拟挂牌公司的相关情况。
当公司挂牌之后,需要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这一阶段的信息具有持续性的特征,投资者根据信息可更好地判断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

我国已经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谢谢!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五十四条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
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五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csrc.gov.cn)预先披露。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招股说明书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二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刊登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信息披露


五、新三板定向增发信息披露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 有什么特点?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
(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
(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
(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豁免核准?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
(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
(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
(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新三板定增由于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
6、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1)目前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
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
(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单笔投资金额最少只需十几万元即可参与;
(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
(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
二、定增的详细流程: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主要内容:(一)发行目的(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四)发行股份数量(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七)募集资金用途(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九)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内容与董事会会议基本一致。
3、发行期开始,公告股票发行认购程序公告主要内容:(一)普通投资者认购及配售原则(二)外部投资者认购程序(三)认购的时间和资金到账要求4、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公告主要内容:(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二)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三)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四) 发行对象情况5、定增并挂牌并发布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本公司此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新三板定向增发信息披露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六、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处理证券法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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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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