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立案标准: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公司法案例分析——急!
1、原告有股东权益。
根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方式有: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
从权利的创设性角度讲,起到决定作用的是经过依法备案的公司章程。
本案在变更登记前,实业公司备案的公司章程中只要仍然记载原告为股东,原告的股东资格就没有消失。
2、原被告之间属于股东与董事的法律关系。
原告的诉请应当获得部分支持。
本被告利用关联职权违反股东转让协议的约定,严重侵害了被告的股东利益,应当对被告的损失予以赔偿。
但是由于实业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实体,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被告作为其中股东不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可以。
原告可以以直接诉讼的方式提出。
三、【请教高人】美国法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陪审团...
这样的判决方式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都会出现,联邦民事程序规则也有相关规定[1]。
虽然律师经常会作有利于己方的 JNOV 动议,但很少被法官同意。
一般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判决明显缺乏证据基础时才会同意该请求。
JNOV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要求更为严格。
由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JNOV 本身不能用于作出有罪判决。
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有罪判决缺乏根据时才会准许运用 JNOV 推翻陪审团判决。
民事诉讼程序中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JNOV 可以有利于任何一方)。
由于上诉法院只负责法律问题认定,初审中 JNOV 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否定了陪审团的事实认定由法官自己做出法律判决,同时给了败诉方上诉复查初审法律问题的权利。
----------[1] 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Rule 50(b). (在联邦民事程序规则中 JNOV 被称为 Renewed Motion for 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 ,而将 Direct Verdict ,即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不需交付陪审团而直接作出的判决称为 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
四、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2006年8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超过了10日。
(P112)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首先,甲公司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其次,甲公司将收购资金全部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P112)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答案】首先,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其次,王某的收入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P113)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答案】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114)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答案】A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114)
五、审计学 案例分析
这个,应该根据美国的AICPA的内容来做吧。
没有学过相关内容哦,全凭自己理解和判断答一下。
首先,美国在线应确认仲裁后应归属于其的一块收入:2280万美元,其次,应确认后发布广告提供的一块收入:2380万美元。
所以,我认为,美国在线确认的收入应该是2 280+2 380=4 660万美元,其中,2 280万美元因为债务豁免而形成了坏账,应收账款应进行坏账核销。
400万元的罚息应先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和其他应收款,在豁免债务时,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核销。
也即,美国在线的利润表上,主营业务收入应增加2 280万美元,营业外收入增加400万美元,同时资产减值损失也应增加2 280+400=2 680万美元。
六、企业IPO环节面临哪些刑事法律风险
一、实体风险欺诈发行严重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是证券市场最为严重的欺诈行为,严重的会招致刑事处罚。
例如,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决执行罚金1040万元;
单位责任人何某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欺诈发行犯罪是包含多个主体、多个层面的复合型风险:1. 采用财务造假等欺诈手段,使得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上市成功的,可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
2. 尚未构成欺诈发行,IPO过程中单独的财务造假行为,可以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 证券公司、中介机构与企业合谋欺诈上市的,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4. 欺诈发行的,还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不利市场影响。
相关上市企业和证券公司、中介机构一但被认定为欺诈发行,会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承担强制退市、罚款等一系列严重后果,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终身被禁止从事证券业务,广大投资者因为投资利益受到损害,还可能提出群体性民事诉讼。
七、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2006年8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减少非投资方面的现金流出,增强财务能力和流动性,保持A级以上的资信等级,降低财务风险;
2、不可避免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动摇投资者的信心,进而影响公司与既有的稳定投资者的关系;
3、公司1994年5月中旬公布了最终的分红方案,把该季度现金红利削减了32.3%;
4、案例过于冗长。
八、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九、案例分析
1、减少非投资方面的现金流出,增强财务能力和流动性,保持A级以上的资信等级,降低财务风险;
2、不可避免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动摇投资者的信心,进而影响公司与既有的稳定投资者的关系;
3、公司1994年5月中旬公布了最终的分红方案,把该季度现金红利削减了32.3%;
4、案例过于冗长。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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