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作出规定 ;1. 明确最近三年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2. 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培育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促进资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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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对非上市公司分红的要求有哪些-证券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分有限公司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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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作出规定 ;
1. 明确最近三年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
2. 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培育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今天在网上就起草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该决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这较之以前规定的“百分之二十”有了大幅的提高。
3. 决定对之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规章中涉及上市公司分红的条款予以了重新修订,共有六项内容。
一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利润的百分比,现金分红的条件、时机、金额或者比例,与公司长期财务规划的关系等内容。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增加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是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是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第三十七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
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列明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时机、金额或者比例等内容。
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五是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六是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第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决定要求证监会派出机构、沪深证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要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自该决定施行之日起,1996年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将同时废止。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分红,促进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
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用分红恶意套现和超额分配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分红的问题

公司分红的金额是根据各个公司的相关的章程协议什么的来确定的上市公司的话应该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但是该股东必定能分到通过后的分配金额的70%

关于公司分红的问题


三、证券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分有限公司条件的,

首先要理解何谓“股份有限公司条件”:主要有两项,即注册资本应达到500万以上、股东人数在2人以上。
(附:股东人数是否一定要两人以上,这也不好说。
之所以认为须要2人以上,主要依据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人应该在2人以上的规定。
但其实该规定也未排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数减少为1人的情况。
这点可以参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历程。
)结合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意思主要是指公司收购后发生了注册资本少于500万或股东数减少为1人即独资的情况。
如果注册资本少于500万则可以变更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企业形式;
如果股东数减少为1人则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可。
懂了未?

证券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分有限公司条件的,


四、请问上市公司如果要发行新股对公司以前的分红情况有没有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总结归纳而成,概括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工作框架。
此外,尚有一些细节问题未列入其中,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还将遇到若干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关的具体问题,这些都将在实际操作中予以解决。
  一、发行新股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238646265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
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请问上市公司如果要发行新股对公司以前的分红情况有没有要求?


五、股票有分红吗?一般有什么要求?

如果该上市公司在本经营年度内没发生亏损,并具有一定的利润,那么是要拿出来一部分作为当年的红利派发给该公司的所有股东.根据我国证监会的要求,每经营年度上市公司必须拿出不少于总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当年的现金红利.

股票有分红吗?一般有什么要求?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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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伶
发表于 2023-03-05 08:11

回复 叶怡伶:上市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法律依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