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开办公司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何时交,如何交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印花税缴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
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印花税如何缴纳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印花税缴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
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三、农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没到位如何交纳注册资金印花税
这个我来回答吧,原则上农业种植合作社是全免税的,全国都一样。

四、急急请问印花税按资本交,怎么缴纳?多长时间交一次?谢谢
按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合计的万分之五计算,只在注册资本到帐时缴纳一次,以后就不用了,但每年要缴纳5元的贴花

五、注册资本金改为认缴制以后,印花税如何缴纳?
按资金帐薄的实收资本加资本公积数计算

六、公司第一年注册时没对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现在已经是第三年了才申报印花税,这个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直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印花税科目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你要小心别税务局罚款的、、

七、注册资本延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公司股东应该按照约定的出资期限出资。
当股东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约定的方式、约定的数额出资的时候,需要对已经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和公司负违约责任。
当股东之间重新约定出资期限的时候,需要重新修改章程。
然后到工商局备案。

八、资金账簿印花税如何缴纳
【问题】 2006年初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00万元。
2006年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50万元,应就增加的50万元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2007年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20万,不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2008年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40万,请问应就比上年增加的20万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还是不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法规者外,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25号)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根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资本公积先减后增之后,由于未超初始金额,不用补贴印花税。
并且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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