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怎么交公司刚开办,是不是要按实收资本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新办企业要按实收资本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以后每年再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新增加的部份缴印花税。
所以新增的实收资本是要缴纳印花税的。
二、个人或企业对外投资,按什么税率交印花税?
对外投资不交印花税。
但是被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按照0.05%的税率交印花税。
三、企业印花税怎么交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四、用自己的房产“投资入股”开办公司,税收怎么缴
几个文件供你参考:一、《财务部、国家2113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5261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4102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投资1653、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专股,与接收投资方利属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房产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
五、公司或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应如何纳税
现行税收法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即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也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对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征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规定是不同的。
1、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关于营业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1993-12-27)第八条“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之规定,以各种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属于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即不征营业税。
但对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投资获得的股权转让,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
所谓“投资入股”是指无形资产所有者以无形资产投资后是否参与合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言。
如果是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应得转让费或者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经营风险,则不属投资入股,而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而对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18号文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如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增值部分,视同转让所得纳入应税所得计缴企业所得税;
其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视同转让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若公司对外投资时,该无形资产存在增值或者评估增值的,就该增值部分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评估及投资时的账务处理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1)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①评估价值>账面价值时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递延税款(评估价值-账面价值)×税率②评估价值≤账面价值时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账面价值)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如果企业执行旧的会计制度①评估增值时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递延税款(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税率=税金资本公积(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税金)②评估减值时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营业外支出(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关于营业税问题。
根据前述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同样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因此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至于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19号2005-4-13)“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之规定,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增值部分,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在转让该项股权时,其作为转让收入抵扣价值的财产原值,只能以评估前的价值为标准,而不能以评估增值的价值为标准。
事实上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合法地递延至转让股权时再予征收。
六、私企的印花税应该怎么交??
印花税: 1、经营性账簿: (1)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万分之五交印花税 (2)其余经营性账簿按5元/本贴花。
2、合同 按合同金额贴花或汇缴印花税。
其中,销售合同(包括你方销售的销售合同,和对方销售货物给你方,你方保留的一份合同)按销售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金额*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说,只要有销售合同或采购合同,你都要交印花税。
这时的印花税是按合同金额来交的,不是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更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如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含增值税的金额,要按该含税金额*万分之三来交印花税) 原则上来说,合同交印花税要一份一份合同进行统计。
有时,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太多,不便统计,税务局会以主营业务收入打个八折或七折为基数,让公司再按万分之三的税率交销售合同印花税。
具体请和当地主管地税局联系。
附:印花税税率 1、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五档: 0.5‰、0.3‰、0.05‰、1‰、2‰。
适用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定额税率 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七、企业扩股如何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八、增资扩股协议涉及哪几方要缴纳印花税,各方怎么缴纳
新增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的税率是万分之五 ,一次性贴,以后只对增加部分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根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是用贷方发生额来进行比较。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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