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企业被收购员工的赔偿问题
好像遇到过一个案例,一家本土物流企业中的一个部分A被国外一家速递公司B收购 ^所有员工与A解除劳动合同,得到补偿,再与B重新签订劳动,之前在A公司的工龄不连续计算.但是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您的这个问题好像是原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自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员工就应该享有其该有的法定权益!你们可以采取 所有员工联合起来,先找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干预调解,如果原公司拒绝支付其应该支付的法定义务,你们可以搜集好相关的证据,联手起诉原公司进行补交后赔偿!
二、一个公司被另一个公司收购后,现有.的工人怎么办
我以前的公司也出现这种问题,比较熟悉,正常的法律流程是:原有员工可以跟着现有公司继续工作,工资双方协商,如果不愿意工作,由原有公司法人或者现有公司法人赔偿员工n+1个月工资,n是老员工在老公司工作的年份,如果公司不补偿,可以进行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三、我们公司被别的上市公司收购了,这对我们员工有影响吗?
可能会,但仅是可能,因为收购一般是为了整合产业链或者扩大规模,所以其变化较大
四、公司被并购应该怎样陪偿员工
按劳动法规定:只有在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规定是终止和解除都要给经济补偿金。
在08年1月1号以后,如果这个员工还在公司继续工作,直到有一天他离开,要看原因,如果他是以解除的方式离开公司的,按照他在08年1月1号以前,加上08年1月1号以后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终止,只算08年1月1号以后到终止那一天所对应的工作年限应该进行给予补偿。
你们企业被收购了,如果企业主体不变,即只是企业工商注册变更,不解除原劳动者合同,可以不补偿。
如果收购后原企业在工商上注销,则与员工解除合同的,就要补偿。
五、企业被外资收购后,原企业应该如何对员工补偿?
按劳动法规定:只有在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规定是终止和解除都要给经济补偿金。
在08年1月1号以后,如果这个员工还在公司继续工作,直到有一天他离开,要看原因,如果他是以解除的方式离开公司的,按照他在08年1月1号以前,加上08年1月1号以后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终止,只算08年1月1号以后到终止那一天所对应的工作年限应该进行给予补偿。
你们企业被收购了,如果企业主体不变,即只是企业工商注册变更,不解除原劳动者合同,可以不补偿。
如果收购后原企业在工商上注销,则与员工解除合同的,就要补偿。
六、公司被并购应该怎样陪偿员工
不需要赔偿。
这是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对员工的利益造成损伤。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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