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赔是怎么个赔法?
买入如果股票后跌了,如果你不卖出就仅仅是账面上的亏损,还有机会等待解套,但如果你卖出了损失的就是真金白银了,但打死不买也不是明智的办法,因为股票还存在退市的风险,即使不退市也不一定就保证能解套,比如四川长虹你如果在1998年该股股价最高时买入,那么即使到现在你也还有70%左右的亏损,当然这是个特例。
另外我还要告诉你一个道理:股票再怎么亏损也不会全部亏完,以为股票的价格不会跌到零,一般来说最高的损失额在90%左右。
二、股票索赔计算方法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
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
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
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在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三、股票的赔和赚是怎么算的
网上交易 成交总额的千分之六 再加每单5元过户费 电话委托 成交总额的千分之七 买卖都要收手续费 买卖一单下来大概要千分之十二至十四之间 你买的5元一股必须涨到5.07元以上才能保本
四、股票具体怎么看赔还赚
五、股票具体怎么看赔还赚
只要价差带来的利润高于手续费就有盈利了。
买入手续费:佣金(上限千分之三,可以跟营业部谈到万分之五),上海股票有还有过户费。
卖出手续费:佣金,印花税(国家规定千分之一),上海股票有还有过户费。
六、股票索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股票索赔的大致流程是: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股民准备索赔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 法院立案 ——审判(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强制执行1、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最长二年以上。
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2、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
3、管辖法院: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实践中,审判期限一审6个月以上,二审6个月以上。
4、股民索赔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
所以立案调查后应及时与专业的股票索赔律师团队联系。
七、股票具体怎么看赔还赚
只要价差带来的利润高于手续费就有盈利了。
买入手续费:佣金(上限千分之三,可以跟营业部谈到万分之五),上海股票有还有过户费。
卖出手续费:佣金,印花税(国家规定千分之一),上海股票有还有过户费。
八、什么情况下股票会全赔
股票是你用钱去购买公司的股份,实际上你也是公司股东,除非公司破产,破产清算没有剩余分配给股东,那个时候才是全陪,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公司不破产 ,你都不会赔完
参考文档
下载:如何判断股票每个阶段的赔偿.pdf《股票是多久派一次股息》《股票买入委托通知要多久》《股票理财资金追回需要多久》《买股票从一万到一百万需要多久》下载:如何判断股票每个阶段的赔偿.doc更多关于《如何判断股票每个阶段的赔偿》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read/3555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