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上市公司有没有通过债务
上市公司每年会披露财务状况的,可以在每年的财务报表里面看到,企业的盈利或亏损情况,可以知晓是否有债务关系。
二、上市公司小股东对公司豁免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理解,小股东无法操纵公司业绩,可比照债券重组的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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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躲避债务
躲避债务是犯法的,但是生活中企业躲避债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关联法人 关联法人以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性最为典型和突出,在关联法人中,债务公司往往通过虚假设立优先权转移优良资产,或采取虚假交易、虚构债权债务等手段拟逃避应清偿的债务。
当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果允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用其虚假债权与真正的债权人一起甚至优先于真正债权人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显然违背公平原则。
作为被执行人的子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不承担出资之外的责任,显然违背公平原则。
2、空壳化公司 空壳化公司一般有下列几种表现:(1)公司没有自己拥有的财产;
(2)虽有公司财产但没有维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
(3)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实质区分的人格。
有的债务公司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公司之间及公司与个人之间的产权不清晰,在客观上给第三人造成错觉。
当债权人向其中一个债务公司主张债权时,其财产可以随意转化为另一公司的财产,从而达到对抗债权人的目的。
3、“挂靠关系”公司 法院在执行实践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有案外人提出异议,称该财产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是异议人的财产,并提供挂靠协议证明自己是挂靠在被执行人名下,以被执行人名义对外经营的。
而法院在审查异议时很难判断此财产是否真属于挂靠者,也无法排除被执行人与挂靠者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
4、改制企业 一些企业在经营陷入困境后,利用企业改制擅自转移债务,甚至故意“悬空”债务,给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制造障碍。
特别是有些企业进行部分改制的情况下,原企业剥离部分资产吸收其他投资人改制为公司,此时原企业并不消灭,只是资产构成发生了变化。
这种改制方式使得本来用于担保原企业债务的资产减少,如果还是由原企业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就构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
5、公司清算判决的执行 在现实中,有很多公司自行解散后根本不进行清算,甚至拒绝清算,反而以公司人格作为挡箭牌,以承担有限责任为借口来规避法律,使法院作出的清算判决往往存在着易判难执行的问题。
法院判决后,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不承担清算责任,或者不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清算,隐匿财产,甚至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四、企业如何收集债权证据,企业如何预防货款纠纷
一、公司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2、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3、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4、对相关法律了解得不多。
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
(1)欠款监测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采取适当的追讨欠款方式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
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
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3)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
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二、企业保护债权如何收集证据?证据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民事诉讼的中心问题就是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民事案件的中心问题。
所以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现实中存在大量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在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却因为缺乏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救济。
其实在上面所说的很多问题上都存在证据问题。
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除极少数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要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义务,如果举证不能,则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所以企业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把整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都要保存下来,必要时可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免将来出现纠纷时因缺乏证据使合法债权权利得不到保障。
另外注意不要随意给对方出具书面材料或在对方的催帐、对帐和其他材料上签字等,在和对方电话交谈或直接谈判中讲话要特别小心谨慎,不要随便认可或承诺。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要想保护债权,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能够实现债权,就应该重视对相关证据的收集。
否则,如果证据不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将很有可能无法实现,吃亏的最终还是债权人。
因此,在经济活动中,您需要对证据引起重视,对于书面借据、转账记录等方面的证据资料要保存好。
五、法律上一般怎么找国企要债啊!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它们受哪些部门监管啊!
基本就没什么监管,各大部委你连门都进不去,只能是找要债公司,但是这样做呢,以后不能再谈生意了,还是就是得损失一半左右给他们当酬金。
再就是死缠烂打,天天蹲领导他们家门口,他进门,你进门,进了门,他吃饭,你也吃饭,敢吗?如果你能做到,钱很快会给你的。
还有就是威胁,但最好别用,因为那是违法的,虽然他们也不是什么好鸟。
六、债务方企业可能会如何逃债
一、金蝉脱壳型 当一个企业作为债务人时,法院的大部分执行措施是针对企业本身,仅有部分的措施是会对主要责任人的,适用的最多的就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一般资深老赖为了防止法院的执行法官,对自己采取执行措施,都会通过转让股权,并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方式,一般会找一个三无人员,进行变更登记,以此来规避法院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限制出行、失信等措施。
解决方案:因在执行案件中,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在关于执行的法规中,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是有明确规定,而且在网上公示老赖企业失信信息时,“法定代表人”一项是重要的公示信息之一。
所以很多老赖公司的法人最害怕对其个的进行限制及公示,我们在执行开始时,就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进行限制,这样限制措施可以影响到法定代表人,从而迫使其偿还债务。
二、隐瞒信息型 很多企业欠债后,仍然可以正常经营,而且还存在股东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但由于该信息属于企业内部信息,外人一般无法掌握。
解决方案: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对债务人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结论可以查清,债务人企业是否存在其他逃避债务的行为,或者股东抽逃等事实。
如果债务人企业的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程度对其进行罚款、拘留,严重可构成拒执罪。
三、现金交易型 执行中经常遇到,老赖企业对交易行为不入账,通过以物易物、现金交易等方式,这种行为在账面信息是体现不出来的,所以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解决方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对债务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能隐匿财产的处所进行搜查,这样可以查出财务资料或具有价值的执行财产,如果债务人处所有箱、柜无法找开的,法院可以责令开启,拒不配合的,法院也可以强制开启。
七、企业在什么之前应当进行全面清查资产和核实债户工作
简单列举如下:1、企业不打算持续经营;
2、破产,倒闭的情况;
3、兼并,合并,分离,重组情况;
4、上市,收购,合资等情况。
八、债务利息怎么从上市公司找到哦
公开报表中的财务费用。
九、为什么公司要隐藏债务
一家正常运营的公司无论如何使都需要贷款的,而无论用哪种形式的贷款,放款方都需了解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隐藏的好,自然有人愿意放款。
不过现在有企业资产负债表,应该隐藏不了得。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如何隐瞒债务.pdf《股票增发预案到实施多久》《股票持有多久合适》《股票改名st会停牌多久》《股票开户许可证要多久》《股票账户多久不用会失效》下载:上市公司如何隐瞒债务.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如何隐瞒债务》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read/33671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