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股份有限公司
请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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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4、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10、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三、注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
一、从设立条件进行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者,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
(5)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应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或者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500万。
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5)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
(6)公司住所 由上可以看出,在设立条件上,不同点包括: 1、开始的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有1-50人的股东,而股份有限公司要有2-200人的发起人;
2、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3万,股份有限公司为500万;
3、程序: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要募款,所以程序上要求有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的要求,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
其余的几点都是相同的,例如都要求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制定公司章程等。
二、从设立程序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大概流程是: (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缴付出资 (3)验资机构验资 (4)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的大概流程是: (1)确定设立方式 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2)订立公司章程 (3)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4)验资 (5)召开创立大会 (6)设立登记 从设立程序中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多出2个步骤,第一是确定设立方式,第二是召开创立大会。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
2005年以前,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须在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
2005年,新公司法出台,取消了这一条规定。
同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出台,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原文如下】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五、
六、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事项
(1)名称。
(2)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一个公司只能登记一个住所,并应当标明所在地省、市、县及街道门牌号码。
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3)法定代表人。
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的,该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是全体出资人(股东)投入公司的实缴出资之和,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出资以货币数额表示的资本总额,也是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也是公司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全部资产的来源依据。
(5)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直接决定并反映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6)营业期限。
公司的营业期限由公司章程确定。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登记注册,要依据相应的能证明其真实姓名或名称的文件、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进行。

七、如何进行股权登记?
不需要!股权登记有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自动进行。
比如股权登记日是今天,那么截止到今天下午3点收市的时候,凡是持有这个公司股票的股东都有权益,电脑自动记录。
也就是说,今天卖出的,没有权益,今天买入的,哪怕明天有卖出了,也有权益。
投资者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八、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设立登记
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1、订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即可成立。
但我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二款的“但书”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所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设立公司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登记发照。

九、公司股权如何进行登记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
理论上存在股权的交付与移转,以出资证明书的交付为准,或者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或者以工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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