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寻找并购标的
一般企业并购的动因有三:1)扩大规模,产生规模效应2)取得资源,如核心技术、财务资金、客户资源等3)完整价值链,如生产企业增加技术开发能力,销售企业增加生产能力等寻找并购目标首先要满足企业需要或战略目标,不能盲目并购。
同时要考虑并购后的整合方案与退出机制,这样操作才不至于失误。
二、新规下如何操作重组股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从三方面明确规定了借壳上市的条件:要求拟借壳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
借壳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符合证监会有关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借壳上市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的一周内,ST四维、华芳纺织、福建南纸和辽通化工相继公告宣布取消重大重组,这对于热衷重组股炒作的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个打击。
在此背景下,我们该如何操作重组股?这里我简单谈几点认识。
证监会此次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总的来说,借壳标准趋严。
而且在借壳和IPO趋同的规范下,很多上市公司的壳价值降低了,因为如果一个借壳主体的盈利情况达到规范要求的话,显然IPO的难度和成本要比借壳低。
以前我们经常看到一些虚假的借壳重组案例的发生,随着股价的异常波动,少数人借助虚假信息获利,而最终损失的都是不明真相的中小投资者。
比如前几年有一家公司公告某钾肥公司借壳,结果通过网络搜索可以发现那家所谓的借壳公司正在招聘从总经理到前台的所有员工,也就是说那个所谓的有巨量钾肥储量的公司刚刚设立。
这样的公司借壳显然蕴藏着巨大风险,而如果一家持续经营甚至有稳定盈利的公司借壳,对投资者来说才是真正的福音。
对于目前处于停牌阶段的个股,相关投行肯定要针对新规重新审核自己的方案,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重组方案,取消的可能性较大。
而对于正在准备实施重组的公司来说,可能需要对原有方案做些调整,会影响原有的重组实施进程。
特别是按照盈利条件的限制来看,很多预期矿产项目借壳的热门计划存在很大变数,因为多数矿产尚未开发根本难谈盈利。
不过,千万不能低估了国人的智力,有政策就会有对策,我相信很多不符合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会采用一些手段规避重大资产重组新规。
同时,我也了解到,本次新规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些限制,已在实际操作中参考,这次只是明文规范罢了。
大部分资产重组方案在设计时会合理规避重大重组的方式,因此类似于以“蚂蚁搬家”式的资产注入方式,逐步达到借壳目的解决问题的,未来肯定不在少数。
因此,我们不能完全认为借壳很难了,而是虚假借壳的游戏很难了;
对于真正想借壳的,还是可以借助一些技术手段达到目的。
新规之下,新股东可能无法利用增发股份购买资产一步达到控股地位,那么他可能转为从二级市场逐步增持或者举牌某些企业,达到获得控制权目的,继而再不断注入优质资产。
因此,未来二级市场上某些重组股的重组方可能会花些时间和成本在二级市场上有所动作。
目前,一些公司的股东正发生着比较明显的变化,实际控制人可能易手,我们可以从中捕捉一些交易性机会。
另外,还要关注对于资产重组完成后某些公司的补漏机会。
参照新规,某些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股东可以要求他们尽早解决这些问题。
这一过程可能是公司资产进一步优化的过程,投资者也可以重点关注。
总之,重组新规之后,对于重组机会的把握确实是要求更加高了,技术性更加强了,但是对于投资者的安全边际显然也增强了,以重组为幌子来忽悠的难度加大了,简单判断一下就可以知道哪些是臆造的,哪些可能是真的。
而操作重组股,最重要的还是从公开渠道获得信息去分析判断,做一个大概率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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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一下,我邻居也是老股民,因为资金不够50万,后面再引领科创上面租赁的账户参与的科创板。
他们打新的中签率也很高。
四、企业的并购重组怎么做?
企业的并购重组程序如下: 1.双方董事会各自通过有关的兼并收购协议 这些决议的内容应包括: (1)被兼并公司的名称;
(2)兼并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股份转换为续存公司或任何其它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证券,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资产的方式和基础;
(4)关于因兼并而引起续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和声明;
(5)有关兼并所必需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有关新设(合并)决议,必须载明: (1)拟进行联合的诸公司的名称及拟联合成立的公司名称,即以后被称为新设公司的名称;
(2)联合的条款和条件;
(3)把每个公司的股份转为新设公司的股份、债务或其它政权,全部的或部分的转换为现款或其它财产的方式及基础;
(4)就新设公司而言,依本法令设立的各公司的公司章程所必须载明的所有声明;
(5)被认为对拟进行的联合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它条款。
2.董事会将通过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
美国公司法一般规定,在获得有表决权的多数股份持有者的赞成票后,决议应被通过。
德国的公司法规定,凡股份有限公司的兼并决议,需要全部有表决权的股东的75%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3.兼并各方签订兼并合同 兼并合同也必须经各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
兼并收购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续存公司增加股份的数量、种类;
(2) 续存公司对被并入公司的股东分配新股的规定;
(3) 续存公司应增加的资本额和关于公积金的事项;
(4) 续存公司应支付现金给并入公司股东的条款;
(5) 兼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合同的日期;
如是新设合并公司,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新设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 新设公司的总部所在地;
(3) 新设公司对合并各公司的股东分配股份或现金的规定;
(4) 新设公司的资本额、公积金的数额及规定;
(5) 合并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公司的时间和进行合并的具体时间。
4.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在上述决议被批准以后,续存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进行登记注册,被解散的公司进行解散登记。
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这些登记之后,兼并才正式有效。
兼并一经登记,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资产和债务,都由续存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
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怎么走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
(三)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
(四)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
(五)审核专题会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并购重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
(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
申请人应当在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监管部提交书面回复材料。
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参会委员进行反馈。
(八)审结归档。
六、吸收合并重组日怎样确定
首先应届生很难进入买方(PE,VC),除非你家里有关系。
所以对于一般家庭条件的学生来说,风投直接不考虑了。
投行的话是针对应届生招聘的,但是国贸专业稍微有点不对口,建议去美国读一个金融或者金工硕士回来。
英语很一般的话,我觉得可能会阻碍你进入投行,因为大型投行笔试面试一半都是英语。
七、高负债企业如何通过并购重组激活业务
A公司重要业务的资产结构是什么样的?A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与业务发展类型有关系么,如果无关,那可以与B进行资产置换。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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