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和国税有什么区别
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般是在各种合同签订时,按照合同金额缴纳的税种,不同的合同缴纳的税率是不同的。
印花税一般是通过粘贴印花税票来完税的。
2、国税是由国家税务局核算的税种。
一般我们国家的所有税种分别由地税局、国税局、海关来进行具体核算。
3、通过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印花税和国税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印花税的大部分都是由地税局核算的,而不是国税局,只有证券印花税是由国税局核算的,以上就是印花税和国税的区别和联系。
二、什么是印花税
根据08年注税教材的解释: 1、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凭证不是会计凭证,而是诸如合同、借据、账簿等)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具有凭证税性质,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遍。
印花税比较而言,税率低、税负轻。
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
3、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
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
旧中国于1913年首次开征。
新中国于1950年1月开征,1958年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单独征收。
为了在税收上适应变化着的客观经济情况,广泛筹集财政资金,维护经济凭证书立、领受人的合法权益,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回复征收印花税。
4、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5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5、印花税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法。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档:1‰,0.5‰,0.3‰,0.05‰。
适用于各种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账簿和产权转移书据等。
从量计征的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适用于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
除此之外,还有核定征收。
适用于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等特殊情况。
6、印花税的缴纳方法有四种:①自行计算、购买、贴足、注销印花税票;
②以缴款书或完税凭证代替贴花;
③按期汇总缴纳;
④代扣税款汇总缴纳。
7、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或指定的代售单位购买印花税票。
购买了印花税票,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
因此,纳税人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后,应即行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
所谓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之间的交接处。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不是销售收入的50%再乘以万分之三?
印花税标准定义为: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行为税”。
楼主提到的按“销售收入”计征印花税,实质上是对销售过程订立“购销合同”这一行为进行征税,因企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能够提供全部合同,是否有意不签订合同以避税等因素客观存在,所以税务机关对印花税的计征普遍采用核定征收的管理办法,因印花税属地方税税种,各地对于企业“购销合同”计税依据的核定,各不相同,比如,我们这里地税局核定办法为:当期销售收入的90%+原材料采购金额的90%,作为企业“购销合同”计征印花税的依据。
楼主所说的按销售收入50%作为计税依据,也只是当地主管地方税务局的个别规定,都不具有普遍意义。
我国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
它们是:(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
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四、什么是印花税和资本利得税?它们有什么作用
: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帐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对股票交易,特别征收交易印花税,目前是按交易额的3‰征收。
而资本利得税是指从资本买卖中,对超过成本哪部分所征的税。
比如,购入100股股票,成本为50元,当以60元的价格买出时,利得(利润)=100*(60-50)=1000元,针对这1000元所征收的税就是利得税,假如按20%征收,应纳税=1000*20%=200,实际所得800。
当然,如果亏本卖就不征收利得税。
目前国内没有征收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税。
五、什么是印花税
根据08年注税教材的解释: 1、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凭证不是会计凭证,而是诸如合同、借据、账簿等)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具有凭证税性质,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遍。
印花税比较而言,税率低、税负轻。
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
3、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
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
旧中国于1913年首次开征。
新中国于1950年1月开征,1958年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单独征收。
为了在税收上适应变化着的客观经济情况,广泛筹集财政资金,维护经济凭证书立、领受人的合法权益,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回复征收印花税。
4、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5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5、印花税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法。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档:1‰,0.5‰,0.3‰,0.05‰。
适用于各种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账簿和产权转移书据等。
从量计征的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适用于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
除此之外,还有核定征收。
适用于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等特殊情况。
6、印花税的缴纳方法有四种:①自行计算、购买、贴足、注销印花税票;
②以缴款书或完税凭证代替贴花;
③按期汇总缴纳;
④代扣税款汇总缴纳。
7、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或指定的代售单位购买印花税票。
购买了印花税票,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
因此,纳税人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后,应即行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
所谓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之间的交接处。
六、怎样理解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单位和个人树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因为任何一种经济凭证都反映某个特定经济行为,所以实质上是对该经济行为征收的税.
七、简述印花税的作用 (税法简答题,靠谱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
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二)征税范围广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
(三)税率低、负税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
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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