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上市了,已经融到资金,为什么还要质押股票?
最近,一些上市公司质押的股票,因为股市持续下跌,已经到了平仓线,引起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乃至各地成立了专门组织,用真金白银“驰援”这些上市公司。
一、发展需要一些企业上市时,直接从二级市场,0利息融到永久资金用于发展。
在后续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资金不足问题。
如果符合条件,这些企业有的通过发债或者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向社会融得所需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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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再融资条件审核不通过时,企业和大股东就会向证券机构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股票,换回发展资金,伺机再赎回。
二、套现需要但也存在有的企业,尤其企业的大股东,为了绕开限售规定,动歪脑筋,在股价高位时向金融机构质押股份,套取现金。
假设某大股东股在牛市高位时,股价100元,持有的股票市值2个亿。
这时候,假设可以向金融机构质押全部股份,换回1.2亿资金。
后面熊市来了,假设股价跌倒60元,市值只有1.2亿,再跌的话,质押的金融机构就要亏本了。
这时候,就会催促大股东增加质押股票或者增加担保。
有些大股东就是奔着套现去的,当然就会耍赖。
因为原先2亿市值股票,要是按照正常减持,需要经过很多手续和较长时间,甚至全部减持完也套现不了1.2亿。
甚至出现一些大股东,即使熊市时也恶意套现,因为他们手里股份的成本非常低,即使熊市套现,也有十几倍乃至几十倍利润。
对这样恶意套现的公司和大股东,应该严惩不贷,否则,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乃至危机经济安全,败坏社会风气。
二、股票质押业务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三、为什么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权标的
因为按照现行法律,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票,持有的必须注销。
这样公司如果接受了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权标的,很可能就会被迫进行回购注销。
这个可不是公司随便可以做的,也是不愿意做的。
四、"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完全看不懂,可以解释得详细点吗?
嗯,是公司不能接受以其自己的股票作为质押物。
比如公司的股东和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以其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作为质物出质给公司,这个是不允许的。
如果公司要求该股东提供担保,该股东必须提供其他质物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担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五、什么是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法143条4款: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因为,如果该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现质权变卖自己的股票时,知道自己的股票什么时候价格最高,将在自己的股票价格最高时变卖,是内幕交易行为。
“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
因为根据中国《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是权利质押中质押权的标的。
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则质押人与质押权人同归于一人。
中国《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
扩展资料股票质押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权利质押,是先有债权产生,再有质押出现,因而具有从属的特性,它与其担保的债权形成了一种主从关系,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股票质押权为从权利。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
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
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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