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股票的分红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红利税已经实行差额式计征,就是以持股时间的长短分别计税。
期间有交易的,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计算持股时间。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
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红利税已代扣代缴。
你问题: 1、持股时间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红利税=18000*0.50/10=900*0.1=90.00 实收现钞=900-90=810 2、转增10股,是免税。
二、股票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
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暂减按50%计个人所得税,股息适用税率20% 也就是 130x50%x20% 按减按规定..也就是 65x20%也就是所得额x50%(减按50%征收)x20%(适用税率)
三、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何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第五条规定,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现金)的日期。
上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个人实际取得股票增值权收益的日期。
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员工实际取得股票增值权收益的次月七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新的个税标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呀?
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五、关于股票的分红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六、新调整的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08年3月份当4月份交3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时,计税标准应为2000元,而非原来的1600元.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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