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到发行要多久
快的话1个月,慢的话有可能3个月,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二、向证监会增发申请到增发过会需要多长时间?
一、上报材料后,一般会在3到6个月批复,最快的一般三个月以内。
另:按有关规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
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具体程序是:1、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2、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3、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同时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5、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XXXX】XXXX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6、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7、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8、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三、上市公司发布增发预案后多少天才会通过
1、上市公司发布增发预案后大约10天才会通过。
一般公司股票增发预案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上市公司将股票增发预案申请提交给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
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
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2、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b、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c、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d、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e、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f、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g、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h、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i、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四、定增预案获证监会批准后一般多久后会正式执行?
定增预案获证监会批准后,没有规定多久后会正式执行,但规定了必须在半年内发行上市,过期要重新审核。
五、股票定向增发预案到实施一般需要多少天
一般批准后六个月(有效期就六个月)内就要实施,若不实施该批准就失效,若要继续定向增发就必须重新申请批准。
一般来说定向增发申请批准后上市公司快则在一、两个星期内就会实施的。
六、股东大会通过增发,一般多长时间实施
执行时间是“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也就是先股东通过再到证监会审核,然后择机发行。
以TCL的公告为例: (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 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三)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机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股东、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
其中公司股东、董事长李东生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四)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2.01元/股。
说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五) 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万股(含100,000万股),其中,公司股东李东生先生拟以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六) 锁定期 李东生先生本次认购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特定对象本次认购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 (九)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 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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