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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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权什么时候成立--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求解!寻高人!(不要回答质权的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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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质押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
因此,在判断某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时,我们首先要看其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我国《物权法》第210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由于质物的价值有时会大于被担保的债权,因此如果允许流质,很有可能会造成质权人乘出质人之危而侵害出质人合法利益的结果。
为了维护出质人的应有权益,各国法律均有关于禁止流质的规定。
我国担保法律制度对流质的禁止性规定体现在《物权法》第211条中,即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股权质押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二、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求解!寻高人!(不要回答质权的成立时间)

当然要根据担保法。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求解!寻高人!(不要回答质权的成立时间)


三、仓单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时,还是仓单交付时。 还有股票质押合同,是合同成立时生效,还是登记

你好:一、质押合同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根据《物权法》第224条,仓单质押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根据《物权法》第226条,股权质押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仓单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时,还是仓单交付时。 还有股票质押合同,是合同成立时生效,还是登记


四、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何时设立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何时设立


五、股票质押质押权什么时候设立经济法

1.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2.其他股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你说的股票应该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股票质押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质押权在登记时设立。

股票质押质押权什么时候设立经济法


六、股权质押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为:B选项				答案解析: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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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什么时设立

正确答案为:B选项				答案解析: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时成立。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什么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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