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退市股民怎么办
携带身份证 股东证到证券公司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你的股票会在新三板交易。
你可以在新三版转让你的股票。
有些股票会停牌,期待再次上市。
二、股票退市了,股民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
你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
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
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
如果还没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
有三种可能,一种可能是重组后再重新回到主板,另一种可能就是将来上三板,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破产,彻底没有了。
三、股票退市后,股民手上的股票怎么办?
目前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的退市标准是连续3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如果之后6个月内仍继续亏损就要面临退市处理。
退市股票的处置:有三种可能:一种是重组后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济南轻汽);
另一种就是将来上三板;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破产,彻底没有了。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
之前你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
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你的股票交易卡。
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
如果还没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
详细规定说明: 1.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
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四、股票退市了股民怎么办
1、退市之后,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场去,每周开市一天,可以在那里交易,但是价格就更低了。
如果股民不去理睬的话,最后价格会变成零。
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证券营业部去办一个托管手续才能进行交易。
每周五一次,用竞价方式,涨跌5%。
2、如果退市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
之前你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
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你的股票交易卡。
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
如果还没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
3、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五、如果退市了,原来的那些股东怎么办,股票怎么办
股票停牌或退市停牌可以开盘买卖退市后去证券公司卖
六、st股退市后股民手中的股票怎么办
退市股票将进入三板市场,股民手中的股票可在三板交易。
1、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后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后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帐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上市公司退市后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三板市场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注意事项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民要注意该公司进入三板市场交易前的确认公告,并按公告规定的开始时间起到具备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确认手续,以免错过该公司在三板市场挂牌当天的流通股份交易。
七、股票停牌或退市,股民的股票怎么办
股票停牌或退市停牌可以开盘买卖退市后去证券公司卖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退市或强平股民的股份怎么办.pdf《股票交易最快多久可以卖出》《上市后多久可以拿到股票代码》《跌停的股票多久可以涨回》《场内股票赎回需要多久》下载:股票退市或强平股民的股份怎么办.doc更多关于《股票退市或强平股民的股份怎么办》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chapter/9606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