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则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
二、转让公司股权怎么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又分为对内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既是股东之间的互相转让,对内转让不需要其他的股东的全体同意,对外转让就是股东转让给原有股东以外的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很自由,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开放性,资合性,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达3%就需要公告。
三、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这个规定中的关键词是“股票发行”,这里的时间限制是“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
另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文件公布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这个规定中的关键词是“上市公司”,即为一般的年报等出具审计报告,则时间限制是“5日”。
这二者,一个是“股票发行”,一个是“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
四、股权转让的规则
1、内外转让有别主要体现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内部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而股东向非股东第三人转让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公司的是人和+资合的公司,股东之间多出于彼此了解、有信赖关系而共同组建公司,公司法的这种设计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和性,尊重原股东的意愿,维持股东间的关系,保障公司的顺利运营。
2、强制转让体现在两种情况下(1)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是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在人民法有依规定强制执行股东股权是,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视为放弃。
3、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但是在公司解散时可以退出,或通过向他人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
除此外,《公司法》75条特别规定了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五、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
六、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性的规定
原发布者:三一作文股权转让限制性规定是什么?第一条拟设公司,第二条认缴出资,第三条有效期间,前条所称的“认缴出资”的承诺义务,乙方承诺在何时前出资到位,则上述“认缴出资”的承诺义务,当然有效。
否则,自然失效。
第四条治理结构。
| 本文主要是介绍以及讲解▲股权转让限制性规定。
在我国,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以遵循自由评定为前提,以限制转让为补充,这是全球范围内大部分公司在法律关于股权转让的主要规则。
但不管股权转让存在多大程度上的自由,对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的普遍存在在几个方面中。
让小编为您慢慢讲明。
▲一、一般限制 1、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2、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股权转让有有什么规定的
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权应copy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无效。
合同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为维护交易安全2113和稳定经济秩序,该权利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并且该权利的行使属于典型的5261商事行为,对于合理期间的认定应当比通常的民事行为更加严格,未在合4102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失效。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1653对于合同解除持有异议的,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的,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八、股权内部转让有哪些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国《公司法》虽然没有对股东间转让股权作限制性的规定,但从第71条最后一款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法》对于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股权的问题并非强制性规定,允许股东在章程中作出限制性的规定。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自治规则,是股东共同意志的体现,只要不违反《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肯定其效力。
因此,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间股权转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遵其规定。
但章程作出限制也不能违背《公司法》关于股东间自由转让股权的基本原则,如果限制过大、过多,高于向股东之间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条件,是不允许的。
九、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上的规定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比如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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