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以资抵债的房产过户给债权人(银行)需要缴税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过户行为本身不合法。
抵押物所有权不能直接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只能将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受偿。
担保法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企业清算时职工个人债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清算时职工个人债权不纳个人所得税。
但,债权的利息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三、破产清算赔偿金要交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zhidao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5])655号)文件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二)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回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三)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答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四)个人购买和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四、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zhidao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5])655号)文件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二)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回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三)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答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四)个人购买和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五、我想咨询,公司债务都是法人的清算要缴税嘛,公司现在是亏损?
您好!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
一、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1、公司法人的清算是指公司法人由于法定原因解散时进行的清算活动。
该清算活动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才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此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公司法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除过上面第一种情况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未经清算而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
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法人要求破产清算并不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
二、破产清算的申请: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申请法院: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三)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破产清算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破产清算小组介入企业中进行资产核算的一种程序。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以及负有清算义务的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不是只有法人可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法人要求破产清算并不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
关于破产清算的申请,小编在上文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破产清算的申请要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
六、破产清算赔偿金要交税吗
破产清算赔偿金不需要交税。
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公开进行,也就是不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是否公开,法院在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时,必须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363366131公开进行。
应在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首先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到庭,当庭宣布裁定,债权人、债务人拒不到庭的,不影响裁定的效力。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同时可发布公告。
公告是人民法院送达破产宣告裁定的基本形式,是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的送达。
破产公告一般应当刊登在专门公告刊物上,并进行其他的公告安排,或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公告,同时应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公告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⑴破产宣靠裁定的主文,应当写明破产宣告公告、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破产企业的名称、破产企业的资产情况、基本负债情况、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⑵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保存护事项;
⑶告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或破产清算组织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⑷告知(新)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⑸破产清算组织已被指定的,公告破产清算组成员的姓名、住所及地点;
⑹公告生效的日期,一般应写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⑺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并应及时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办理债务人的结算业务。
开户银行支付维持债务人政党生产经营所在地必需的费用,应经人民法院许可。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未能定期间内,向法院呈报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行便权利的基础。
凡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呈报债权,就不能取得破产法赋予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各项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了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间,即债权申报期限为1个月和3个月期限两种: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
对于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七、债务重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债务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为: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
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企业债务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为: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八、清理债权要规避哪些税务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
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个人之间债权(借款的债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1、转让的债权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2、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
3、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参考文档
下载:清偿个人债权上税吗.pdf《德新交运股票停牌多久复牌》《大冶特钢股票停牌一般多久》《股票改手续费要多久》《一只股票从增发通告到成功要多久》下载:清偿个人债权上税吗.doc更多关于《清偿个人债权上税吗》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chapter/74750596.html
金鑫集团
发表于 2023-07-03 09:45回复 潘楚颖:可以。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 [详细]
锁寒窗
发表于 2023-06-26 10:00回复 余幸吉: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是否要交税,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个人从公司借款不需要交税,个人向公司借款属于借贷,约定有关的借款还款方式、用途、归还期限就可以了,这种是债务债权往来,不用申报税费;2、如果公司向个人借款,...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