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股东可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保证他们的利益?
公司的股东保证自身的利益的措施:1. 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 可以要求退股;
4. 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 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行为侵害了股东利益时,受害的股东可以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6. 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7.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二、小股东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我的情况与你类似,你应积极参与管理,详细了解业务,明确自己的权利。
三、如何维护公司小股东权益
我国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小股东权益维护作了重大的修订。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没有权利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如果小股东认为公司不提供真实的报表和凭证或者有证据证明财务报告作假时,那么,一定是公司中的董、监、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行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的行为。
此得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 第一百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股东权益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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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股东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出资证明在完成工商注册的时候就有。
你有权要求查看往年报表。
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你连续5年未分红,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你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你的股权。
五、小股东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民林先生: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占有该公司15%的股权。
最近半年来,另外两个占有公司60%股权的股东,分别仗着自己的持股优势和董事长的地位,把公司逐步变成自己牟利的工具。
两个人为了争夺各自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疏于管理,致使公司业绩一路下滑,我对此非常气愤。
请问这个时候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我这个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针对林先生所遇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因此,建议林先生首先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联合其他小股东一起和这两个大股东商讨公司以后的发展问题。
如果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方式仍不能改变公司的现状,那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因此,林先生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雅 )来源李雅)
六、少数股东权益怎么保障?
那么少数股东权益怎么保障,我们有两种机制:一种是事前机制的保障,事前机制的保障,有执行权保障制度,我们国家的法律有。
第二是累计的投票制度。
第三一个表决权回避制度。
就是说有些股东在行使表决权的时候,他有一些规定的问题,他不能投票,他必须要进行回避,这个可以在公司章程当中予以设计。
第四、少数股东权制。
这个可以在公司章程当中明确,少数股东具有哪一些特别的权利。
第五、对一些异议股东,它的股份有回购请求的这个权的制度的设计,就是说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我们法律也有规定。
那么事后机制这个小股东他也有一系列的权利,第一可以行使这个解散公司的权利,还有直接诉讼或者代位诉讼的这个权利。
七、小股东权益怎么保护?
128"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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