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
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二、怎样购买港股创业板?
一、A股账户开通沪港通业务当下公认最便捷的直接投资港股方式还是通过港股通,2022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它也成为继2007年推出港股直通车后又一个沟通A股和H股的投资通道。
之所以说开通港股通业务是当下最直接投资港股的途径,是因为其开通非常便捷,只要资金够50万元马上就可以开通。
开通港股通业务并不需要开通港股账户,它只是开通A股账户中的某项业务,最终以港元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截至4月11日,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可以购买的股票总共有284只,可投资的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港股通一年总额度为2500亿元,每天交易额度为105亿元,近日以来经常会出现额度提前用完的情况,这也是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的一个局限,很有可能在最后两个多小时的交易时间就会因为额度用完而无法交易。
目前开通港股通业务的门槛为账户总资金超过50万元,在港股通额度如此抢手的局面下,门槛降低估计是不可能的事情。
二、直接开通港股账户1)港股通50万元门槛的限制,使得港股通只能成为少数人参与投资港股的途径。
对于大多数内地投资者来说,要想买港股,门槛最低且最直接的方法还是开通港股账户。
目前来看开通港股账户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者去香港找在港券商开通香港证券账户,需要携带的东西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绑定后往银行卡里存入一定的港元就可以在交易日内进行买卖港股),和在内地开通A股账户一样,只是前面多了要办港澳通行证这一项。
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又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又要去香港,想想就会花掉很多时间,感觉会很麻烦,有没有可以直接在内地就可以开通港股账户的方法呢?答案是当然有,目前很多券商在香港设有分公司,这些券商可以在内地以为子公司代理业务的形式为内地投资者开通港股账户,例如广发证券、光大证券和国信证券等。
目前并不是所有券商都能开通港股账户,所以对于内地已有A股账户的投资者来说,可以咨询下对接的投资经理,了解所在券商是否有在内地就可办理港股账户的服务,没有的话可以尝试先转户再办理。
2)目前可开立港股账户的机构有: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现在开通港股账号已经非常方便,无论传统的金融机构或券商还是互联网券商都逐渐实现了互联网化开户,甚至内陆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网络实现所有开户流程,而不需要亲自去香港办理各种繁杂的手续。
据了解,目前资信较好且已开通直接网上开户的机构有国京证券、国信证券(香港)、富途证券、国都证券香港、香港耀才证券、盈透证券。
以下机构可以网上预约开户:第一上海证券、广发证券香港、交银国际、招商证券(香港)、安信证券国际、国泰君安(国际)、中信证券国际、越秀证券、中信建投香港、海通国际证券、时富金融、国都证券(香港)、新鸿基金融、信诚证券、国元证券(香港)、华富嘉洛证券、光大证券香港、申银万国(香港)、耀才证券、富昌证券、工银国际、凯基证券、金道投资、中银国际。
目前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中信建投、平安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等券商已设有香港子公司,可在其境内券商营业部申请开立港股账户。
三、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易。
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创业板交易规则:1、竞价交易。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
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3、涨跌停板交易。
实行T+1的交 易规则,单日涨跌幅限制10%。
上市首日交易规则:1、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又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2、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还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并至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超过10%的话,就会出现停牌或者是警示的结果。
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
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知识资料是值得学习的,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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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业板交易有哪些规则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xxxx,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易。
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创业板交易规则:1、竞价交易。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
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3、涨跌停板交易。
实行T+1的交 易规则,单日涨跌幅限制10%。
上市首日交易规则:1、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又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2、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还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并至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超过10%的话,就会出现停牌或者是警示的结果。
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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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业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上市首日,深交所将对每只股票的交易情况进行严密监控,除对涨跌幅达到既定标准的股票严格执行相应的停牌措施之外,对于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异常交易方式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的账户,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限制交易,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在交易规则上,除上市首日增加停牌指标外,创业板与主板相同。
当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时57分。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股票临时停牌至或跨越14时57分的,深交所将于14时57分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另外在停牌制度方面,相对主板,创业板主要在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披露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不实行一小时例行停牌;
二是出现异常情况如预计重大事项策划阶段不能保密、市场有传闻且出现股价异动的情况等,公司可主动提出停牌申请或由深交所直接实施盘中停牌;
三是长期停牌公司每5个交易日必须披露停牌原因及相应进展情况
六、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1.创业板公司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
2.连续竞价阶段变为9:30至11:30和13:00至14:57。
3.市价申报单笔不可超15万股。
4.第一天上市的创业板新股可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
七、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怎样买卖创业板股票?
"开通创业板需要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具体办理方法为:投资者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对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创业板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
如果投资者审慎评估了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持要申请,则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在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并经过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怎么样买卖创业板股票? 想买卖创业板股票,需要先去证券公司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投资者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
创业板新股申购事项与中小板没有差别。
创业板网上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
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
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不予确认。
创业板涨跌停板制度和交易规则:实行T+1的交易规则,单日涨跌幅限制10%。
上市首日交易规则:1、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又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2、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还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并至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
八、沪市、深市、香港创业板上市各有什么条件?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还不同,目前沪市和深市还没有创业板,深交所的创业板目前正在酝酿中。
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有说法认为,深圳的中小企业板,就是以后的创业板。
中小企业板的服务对象明确为中小企业。
相对于现有的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在交易、信息披露、指数设立等方面,都将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一般而言,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股本规模起点要求较高,并且有连续盈利(如3年)的要求,而创业板作为主要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在这些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可以预见,中小企业板作为创业板的一个过渡形式,在创立初期可能更接近于主板市场,并逐渐向创业板市场靠拢。
创立中小企业板,可以为中小企业搭建直接融资的平台,有效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拓展空间。
中小企业板也将使我国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第一次有相对明确的功能定位,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侧重于大型企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侧重于中小企业,这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创业板设立目的是:(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动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香港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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