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印花税的记账凭证后面附原始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二、印花税的完税凭证应该作为会计原始凭证附在会计凭证后面,还是附在对应的合同后面?
把原始的凭证附在会计凭证后面,然后弄个复印件,放在对应的合同后面就行了。
三、印花税当中的应税凭证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帐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参考资料来源:股票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四、印花税的纳税凭证有哪些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五、印花税做完帐后附什么凭证
必须去银行打印回单,那是你的完税凭证。
六、印花税视同合同的凭证有哪些?
印花税中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包括: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产权转移合同等等。
发票不作为交纳印花税的单据。
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
这些单据包括:借款单据、仓储保管单据、提货单等能证明经济业务成立的单据。
七、交印花税的记账凭证后面附原始凭证
地税的完税证。
如有汇缴明细最好也附上。
八、缴完税后,记账凭证里要附哪些原始凭证
要附税务完税凭证。
九、计提印花税城建税的品种后面需要粘贴附价吗?
附一个清单就行.关键是查帐的时候要拿得出来具体的合同或者收入凭证.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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