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股市历史上有哪些股票退市了
水仙股份 粤金曼 九州 海洋 蓝田股份(生态农业)
二、纳斯达克每年大概有多少家公司退市,有多少家公司上市
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有8%的公司退市。
自1996年-1999年底已有1179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下市,平均每年下市393家。
随着新上市公司加入阵营,上市公司总数实际减少了727家,新上市公司数只占同期下市公司数的38.34%。
截止99年底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公司有4829家,低于1996年的5556家,三年间减少了13.08%。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
每天在美国市场上换手的股票中有超过半数的交易在纳斯达克上进行的,将近有 5400 家公司的证券在这个市场上挂牌。
近几年来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近几年其上市公司总数非但没有增长,反而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小幅减少。
上市公司减少并非坏事。
对于那些已经被投资者抛弃的上市公司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个市场。
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是维护纳斯达克市场良性、平稳发展的保证。
成熟市场退市制度——纳斯达克的退市制度一,退市标准: 根据纳斯达克的有关规定,上市条件分为初始上市要求和持续上市要求。
上市以后,由于上市公司的状况会发生变化,不一定始终保持初始的状态,但应当符合一个最低的要求,即所谓持续上市要求,否则将会被纳斯达克予以摘牌。
以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为例,其持续上市标准包括: 1,有形净资产不得低于200万美元; 2,市值不得低于3500万美元; 3,净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年不得低于50万美元; 4,公众持股量不得低于50万股;5)公众持股市值不得低于100万美元; 6,最低报买价不得低于1美元; 7,做市商数不得少于2个; 8,股东人数不得少于300个。
上市公司如果达不到这些持续上市要求,将无法保留其上市资格。
就最低报买价来说,纳斯达克市场还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价格不足一美元,且这种状态持续30个交易日,纳斯达克市场将发出亏损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发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以改变其股价,将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
这就是所谓的“一美元退市规则”。
“一美元”是纳斯达克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亏损的市场标准,而不是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但是,这一市场标准也客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内在价值。
三、美股退市规则
1.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
股东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破产;
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据美股研究社调查美国所有退市的案例总结得出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2.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⑴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⑵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⑶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⑷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⑸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⑹连续5年不分红利。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如果外国公司过去一年在美国股市的成交量低于该股票全球总成交量的5%,该公司即可从美国退市。
根据美国证交会的统计,目前约1200家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中,约360家公司的股票成交量低于5%的最低成交比例。
但SEC企业融资部主管约翰·怀特表示,应该不会出现外国企业的“退市潮”,因为美国股市仍是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地方,这些企业中的一部分已经表示并不打算退出美国市场。
四、被退市的股票有哪些
水仙股份 粤金曼 九州 海洋 蓝田股份(生态农业)
五、A股2021年退市高危股票名单出炉,名单上都有哪些公司?
ST昌九,ST昌鱼,ST威龙,ST亚邦,博天环境,创新医疗,大唐电信,广东榕泰,弘高创意,华英农业。
六、被退市的股票有哪些
1、到目前为止,沪深两市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已经有12家,分别是PT水仙、PT中浩、PT粤金曼、PT金田、ST中侨、PT南洋、ST九州、ST海洋、ST银山、ST宏业、ST生态、ST鞍一工(均用退市前股票简称)。
2、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
股东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破产;
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3、但凡退市就要有一个退市标准问题,目前上市公司退市采用单一标准:三年连续亏损即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该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经营。
而期货机构退市则由存在变成消亡,这也是退市制度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我们考虑采用多标准比较妥当一些,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整顿不合格的期货机构将被进入退市程序:(1)未通过年检;
(2)未达到开业时监管部门制订的标准;
(3)未严格执行“四统一”且情况严重者;
(4)承包、出租、合资、联营经营;
(5)客户不能正常出入资金的;
(6)有透支行为并出现穿仓的。
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期货机构应立即退市:(1)挪用客户保证金;
(2)设立非法网点;
(3)穿仓金额巨大;
(4)对机构高管人员一年内谈话提醒三次、警告两次或在约定期限内两次拒绝谈话的;
(5)期货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的;
(6)期货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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