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二、借款合同印花税是怎样规定的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05%。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借款合同印花税是怎么收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
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05%。
四、借款合同怎样缴纳印花税?
根据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因此,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能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如果您还不确定,那么您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还可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五、企业之间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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