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与股票之间有何关系
债券与股票作为有价证券的两种主要形式,具有许多相同之处。
首先,两者同处于证券市场并构成其两大支柱。
两者的交易、发行都离不开证券市场;
其次,两者都是筹措资本的手段,都是获得一定报酬的投资工具;
再次,两者都具有流动性和风险性;
最后,作为有价证券,都可以抵押、继承和转让。
但是,债券毕竟不同于股票,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从性质看,股票是一种所有权凭证,表明投资者拥有公司的一部分产权,在法律上享有企业经营管理权、股息分配权、剩余财产清偿权等。
债券是一种债权凭证,体现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持有人只有债务请求权和利息分配权,没有经营管理权。
产权与债权的区别是股票与债券最根本的区别。
第二,投资收益的来源和分配顺序不同。
股票持有者从企业的税后盈利中分享股息和红利;
而债券持有者则从税前利润中取得固定的利息收益。
从报酬分配的先后顺序来看,公司的盈利必须先分配给债券持有人,其次为优先股股东,最后是普通股股东。
第三,所筹资金性质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自有资本的需要而发行的,所得资金列入公司资本项目;
债券则是为追加资金目的而发行的,所筹措的资金列入企业负债项目。
第四,本金的收回方法不同,股票不能退股,只能转让;
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约定日期收回本金并取得利息。
第五,投资风险的大小不同。
股票的股利随企业盈利的增减而上下波动,股东的收益不稳定,投资风险大;
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债权人享有的收益权是无条件的,基本上不受发行者经营状况影响。
即使企业亏损或破产,首先也要保证支付债券利息、偿还本金,然后再支付股息。
因此,债券风险小于股票。
二、转债与其基础股票之间有什么关系
你说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
CB) 以前市场上只有可转换公司债,现在台湾已经有可转换公债。
可转债不是股票哦!它是债券,但是买转债的人,具有将来转换成股票的权利。
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於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债券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
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有权人。
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债券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
例如债券面额100000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来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於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所以换到股票后利即以市价60元抛售,每股可赚10元,总共可赚到20000元。
这种情形,我们称为具有转换价值。
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内可转债。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
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
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
乍看之下,价外可转债似乎对投资人不利,但别忘了它是债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领利息。
即便是零息债券,也有折价补贴收益。
因为可转债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价跌到某个程度也会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债券性质对它的价值提供了保护。
这叫Downside protection 。
因此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几乎等於1,亦即标的股票涨一元,它也能上涨近一元。
但当标的股票价格下跌很惨时,可转债的债券人格就浮现出来,让投资人还有债息可领,可以保护投资人。
证券商在可转债的设计上,经常让它具有卖回权跟赎回权,以刺激投资人增加购买意愿。
至於台湾的可转换公债,是指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於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该债券向中央银行换取国库持有的某支国有股票。
一样,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某国有股股东。
可转换债券,是横跨股债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由於它身上还具有可转换的选择权,台湾的债券市场已经成功推出债权分离的分割市场。
亦即持有持有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可将债券中的选择权买权单独拿出来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债。
或出售普通公司债,保留选择权买权。
各自形成市场,可以分割,亦可合并。
可以任意拆解组装,是财务工程学成功运用到金融市场的一大进步。
三、可转债是怎样涨跌的,与股票有关吗?
可转债是一种债券,,但他可以转换成股票,所以一般来说如果可转债在到期后如果股票是下跌趋势,你的收益是债券的利息。
如果股票是上涨趋势你可以把手中的债券转换成股票。
那样收益会更大。
四、60002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有什么关系,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称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有共同之处: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之前,其特征和运作方式与公司债券相同,它实际上就是公司债券。
如果是附息债券,则按期支付利息: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到期之前没有转换为股票,或者没有全部转换为股票,则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一样,必须还本付息。
并且在还本付息以后,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寿命就宣告结束。
其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有着明显的区别: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全部完成以后,公司债券的寿命即完全结束,而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旦转换为股票以后,其具有的公司债券特征全部丧失,而代之出现的是股票的特征。
第三,从理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理论基础既有公司债券理论,也有股票理论。
在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主要以公司债券理论为主,也要考虑股票理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在定价方面既适用公司债券定价理论,也需参考股票定价理论:在转换为股票以后,主要是股票理论。
五、有的股票是可转债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利害关系?谢谢!
可转债是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从理论上(国外都是如此)讲应该是企业先发行股票上市以后,需要再募集新资金时原股东不愿意马上增发新股(这样会摊薄原股东当年的股权收益),但如果发行企业债券一方面会马上增加企业的负债比例;
另一方面由于自身信用的问题发行成本较高(在国外发企业债的利率比国债要高许多).为降低成本,设计出了这种临界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产物. 发行人在发行可转债时先指定当本公司股票到达某价格时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将该债券转化为该公司的股票(这样该企业就不需要再支付利息了). 可转债的购买人由于考虑到万一该企业业绩增长以后股价能够到达转股价,自己可以通过股票的转换获取利润,因此愿意以低利率持有可转债(企业发行可转债时一般将利率定的很低). 对原股东而言这也是好事(增发新股募集的资金一般当年无法产生很大的利润,但发可转债以后当年原股东收益不会摊薄,今后随着新资金逐步发挥效力,企业利润会逐年提高,企业的股价也会随之高企,这时候再转换股权对原股东的收益影响就不大了). 但我国的可转债与国外有不同,例如有些公司没有股票就发行可转债;
有些公司发行可转债是因为证监会不允许他们发股票,但又急着要钱,因此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就是让股民转股(因为他们届时更不无力归还本金).所以在中国买可转债和买股票是一样的. 只要是企业债都应缴利息税(除非你已经转为股票再抛出). 转股起止日是指可以在一定价格转换成股票的起始和截至日.
六、债劵与股票的区别和联系
债券是债权,股票是股权,可转债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股票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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