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代理变更股权的公司
可以。
在完成收购后,原公司在事实上就不存在了,把原公司注销重新办理登记即可。
事实上,如果收购方不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也并非集团性质的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它是不能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只能设立为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完全纳入统一核算、管理。
是先注销,再新设立分公司。
因为,变更是“原股东机构”对公司有关注册事项作出的决议,现在公司被整体购并后,就已经不成为一个法人单位了。
因此需要先撤消原来的公司,再由新的投资方出具设立分公司的申请。
二、股权转让情况有哪些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1.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2. 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较常见的方式是股权在二级市场上的转让,例如A股市场中投资者相互间转让手中的股票,套取差价作为盈利。
三、股权转让都是交哪些税?企业股权转让特点及税收政策?
1、印花税,转让双方均需缴纳,按照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五;
2、所得税,转让方按照收益(转让价-成本)为纳税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率25%,个人所得税率20%。
四、你必须知道的七大股权转让问题,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
01什么是股权转让?回答: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其中:让与人,指出让股权的人;
受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
出让人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通过合同或者协议、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
该权利不能是人身权。
02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回答:对于股权转让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主要有转让协议签订时、公司资产交付时、公司内部登记时、工商登记时四种观点。
目前,对于股权转让中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这一公司法案件中的基础问题,审判实务中仍存在很大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观点1: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受让人取得股权;
观点2:股权转让人将标的公司交给股权受让人;
观点3:标的公司办理内部股权变更登记时,受让人取得股权;
观点4:工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时,受让人取得股权;
03受让股权后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回答:判断非股东是否取得股东资格,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非股东何时取得转让股份股东的股份所有权。
而股份所有权转移的实现,需要有两个条件,即股份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份交付。
股份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该有一个股权转让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是一个有效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应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受让人支付对价、公司为受让人办理手续使其取得股权是合同的履行问题。
04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回答:不等于。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05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回答: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法律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限制。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06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回答: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07股权转让后能否继续持有分红?回答:股权转让后能否请求其持股期间公司盈利的分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在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只是没有落实;
由于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股东对股利就有独立于股权的债权请求权,出让人即使转让了股权也可以请求该分红;
如果股利分配方案是在股权出让后通过的,由于分红收益权依附于股权,则出让人无权请求该分红。
当然,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原持股期间的公司盈利分红有特别的约定,从该约定。
五、股权转让类型,股票增发类型都有哪些?
1、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公司自行确定内部转让股份、发行各类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股份交换等股权运作方式;
2、股票增发类型有:上市公司的首发股本、公司从利润、公积金配送股本、定向增发股本、公开增发股本等方式。
六、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股权划转(适用于国资系统);
股权转让(分货币方式支付,还是非货币方式支付);
定向增发或单边增资(原股东股权比例被稀释);
股权无偿赠与。
七、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出售股权?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在一个企业中一般都会按照股权来确定领导的阶级。
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卖掉自己持有的股份,那么是怎样处理的呢?一般公司能卖股权。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如不同意,需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的股权。
如果其他股东在一个月内没有说明同意和不同意或者明确表示同意,可以转让股权。
此时,转让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1年内和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不得超过持有股份的25%;
自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3),公司章程可对股份的转让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哪些法律对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有规定
1、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8——146条,都是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2、公司股权转让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股权转让,导致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影响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涉及经济补偿问题。
除非因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提出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涉及经济补偿。
3、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再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九、股权转让情况有哪些
01什么是股权转让?回答: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其中:让与人,指出让股权的人;
受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
出让人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通过合同或者协议、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
该权利不能是人身权。
02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回答:对于股权转让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主要有转让协议签订时、公司资产交付时、公司内部登记时、工商登记时四种观点。
目前,对于股权转让中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这一公司法案件中的基础问题,审判实务中仍存在很大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观点1: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受让人取得股权;
观点2:股权转让人将标的公司交给股权受让人;
观点3:标的公司办理内部股权变更登记时,受让人取得股权;
观点4:工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时,受让人取得股权;
03受让股权后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回答:判断非股东是否取得股东资格,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非股东何时取得转让股份股东的股份所有权。
而股份所有权转移的实现,需要有两个条件,即股份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份交付。
股份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该有一个股权转让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是一个有效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应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受让人支付对价、公司为受让人办理手续使其取得股权是合同的履行问题。
04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回答:不等于。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05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回答: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法律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限制。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06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回答: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07股权转让后能否继续持有分红?回答:股权转让后能否请求其持股期间公司盈利的分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在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只是没有落实;
由于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股东对股利就有独立于股权的债权请求权,出让人即使转让了股权也可以请求该分红;
如果股利分配方案是在股权出让后通过的,由于分红收益权依附于股权,则出让人无权请求该分红。
当然,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原持股期间的公司盈利分红有特别的约定,从该约定。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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