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股权质押是否有效?
1.股东会决议文件不能代替股东名册的股权出质记载——股权出质因未记载于股东名册,质押协议未生效,质权未设立,债权人要求质押人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不予支持。
2.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视为约定不明——当事人在还款所附条件成就的时间无法确定,协议中关于还款时间约定不明情况下,应依《民法通则》规定处理。
3.合作协议终止后,所签还款协议,独立于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协议终止后所签还款及还款担保协议,应视为双方签订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该协议效力独立于合作协议。
4.增资扩股后,质权人应按原出资额相应作权利缩减——公司增资扩股后,对于原以公司部分股权设定质权的权利人而言,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应按原出资额作相应缩减。
5.债权人收到股权证收据,不足以证明股权质押成立——债务人将股权证交与债权人,债权人出具收据证明收到的行为,尚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法律关系。
6.以被查封股权设定质押的合同无效,不等于不生效——以被查封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并记载于股东名册,股权质押合同虽为无效,并不等于该股权质押合同不生效。
7.发起人股份质押期间,不受质押协议签订时间限制——《公司法》第147条不是对达成发起人股权转让协议时间的限制,故股份质押亦不必受质押协议签订时间的限制。
8.就发起人预期股权红利收益所签预定抵销合同有效——一方以预期不确定的红利收益与他人债务签订的预定抵销协议,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9.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质押合同不生效——以拟成立的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又未将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不生效。
10.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过相应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才能生效。
所以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股权,质押是不生效的。
二、股票卖出后.什么时侯才结算.怎样结算?
票卖出后,券商给你一笔虚似资金,资金划转和股权过户登记,供你再买入股票,但不能取现金,到收盘后由证券交易所中央结算登记中心进行清算
三、质押合同生效时间?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
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
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
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
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
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
为维护股份公司和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有效地发挥股票质押的积极作用,做出了上述的规定。
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
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
但出质人转让股票所有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天眼查的股权出质怎么删除?(急)
天眼查根据工商局公开披露的信息整理,所以要是删除信息,就得先去工商局确定系统里已经完成解除质押
五、请问股票交易中的限价是指什么
限价就是限制买入和卖出的最低价,就是你买卖股票时,必需给出一个委托价格,而且价格在限价范围内。
1、 只有证券交易商才被允许以其规定的最高价格或者低于最高价格进行交易。
当出售股票时,他限制最低价格。
只有证券交易商才被允许以其规定的最低价格或者高于最低价格进行交易。
2、 限价交易最大的特点是股票可以按照投资者希望的价格或者更好的价格进行交易,这有利于实现预期的投资计划。
当你了解了委托交易中的限价的规则和意义后,下次在股票交易的时候就不会纳闷自己提交的单子为什么会有限价的现象了,实际上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股市里也会有涨跌幅限制,这样对新股民来说也是一种好的方法。
拓展资料:限定的价格交易的好处如下: [1] 不要总是盯盘 第一次交易原则就迫使投资者提前持有订单,因为“时间优先”和“T+1”的交易规则规定了谁先以同样的价格委托;
反正都是在等。
还规定交易日只能有一次卖出或买入的机会,与其在交易日等待,不如在交易日之前做好计划。
交易日前少委托不会浪费时间,所以这对没有时间的股民比较友好。
[2] 减少主观判断 虽然不一定是最高价或最低价,也减少了主观判断,但至少是计算准确的价格。
要知道最高价或最低价这两个价格,两个极端价格把握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相反,即使达到最高价或最低价,由于不需要执行交易指令,只有放弃最高价和最低价,才有可能尽可能接近最高价和最低价。
与极端情况相比,相对面积要容易得多。
即使放弃小市场,但是更容易把握大市场,这样就不会有其他极端的股票出现。
[3] 避免日内交易 委托挂单最大的好处是不受价格影响,可以减少交易次数。
一旦确定了目标价格,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有可能到了附近记得去看看,或者下单,可以在余时间跟踪基本面。
在毕竟的A股交易系统下,价格不可能一步到位,通过限价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出质是什么时候生效.pdf《股票科融环境原名叫什么》《股价连续上涨换手率下降表示什么》《炒股俱乐部干什么的》《股票带齿轮图是什么意思》下载:股票出质是什么时候生效.doc更多关于《股票出质是什么时候生效》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chapter/51856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