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协议需要交印花税吗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
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
我公司欠甲公司货款20万元,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
于是三方达成书面盖章协议,将我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转为欠乙公司20万元,解除我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的债务关系,同时解除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债务关系,形成我公司欠乙公司的债权关系。
请问这样的债权转让协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薄;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债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不需缴纳印花税。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
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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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有的股票交易有印花税而有的没有呢?
按规定只有卖出股票才收取印花税,买入不收取,印花税是单边收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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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知识]债券、基金征收印花税吗?
印花税由债劵、基金管理者缴纳,不再由投资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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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印花税为什么不计财务费用
展开全部 55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小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置本科目,而将发生的管理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二、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交纳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给工会部门的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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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B股基金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哪个不交印花税??急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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